第五章 初辦團練[第2頁/共4頁]

誰知冇有溫馨幾天,長沙城又發作一場更大的動亂。

《曾國藩年譜》:鹹豐三年,"正月,公在長沙督辦街團,委在籍江蘇候補知州黃廷瓚、安徽候補知縣曹光漢編查保甲"。"時公於長沙城中魚塘口為行轅,設審案局,委候補知州劉建德、照磨嚴良峻承審,拿獲強盜,立予嚴訊,用巡撫令旗即行正法,或即斃之杖下。彆離會匪、教匪、盜匪及平常痞匪項目,按情罪以處辦。公意純用重法以鋤刁悍,而殘暴嚴格之名在所不辭也"。

曾國藩唆使審案局,對這些風險社會治安的不良分子,一概處以重刑。為著鼓勵團丁,他規定,凡捉一強盜,賞銀五兩。重賞之下,團丁個個主動,有的一天乃至捉幾個送來。不管是遊匪、匪賊、搶王、盜賊及其他肇事者,捉一個,殺一個。不管誰來講情,曾國藩都不寬宥。他常對委員們講,彈壓匪亂,要心狠手辣,不講仁慈,要以申、韓、商鞅的手腕辦案,不要怕此後得車裂的了局。為著收到殺一儆百的結果,曾國藩命人製作十個木籠,取名叫站籠。站籠約一人高,犯人頭卡在木枷中,四肢捆綁,站在籠子裡。白日用車拉著,在城內四周遊街。夜晚則放在露天裡,派兵守住。不給吃,也不給喝,不出三四天,犯人便慘死在籠子裡。這十個站籠每天都裝著犯人,每天都在長沙城內巡遊,弄得全城百姓見之發怵,無人不知審案局的幫辦團練大臣曾國藩殘暴酷毒。士民鄉紳要求拔除站籠實施仁政的狀子,雪片似的飛往巡撫簽押房,有幾個心腸軟的委員們也到張亮基那兒告狀,並以辭職相威脅。張亮基對此一概不睬,反而獎飾曾國藩有膽有識,剛烈精乾。曾國藩看到團練有效果,匪亂報警日漸減少,感到統統都很順利,心中甚為對勁。

武漢三鎮失守,使鹹豐帝大為大怒。署湖廣總督徐廣縉被撤職嚴辦,張亮基奉調到武昌,代替徐廣縉的空缺。張亮基視江忠源為擺佈手,他把江忠源及其一千楚勇也帶到武昌,剩下的五百楚勇編為一營,由江忠源的表兄鄒壽璋、弟弟江忠濟統帶,作為大團的第三營,接管曾國藩的批示。這時,郭嵩燾也分開長沙回湘陰捐獻。接著羅繞典受命到江西當巡撫,潘鐸因病告免,嶽興阿遷升湖北佈政使。駱秉章又回到湖南來當巡撫,他請朝廷調老僚屬徐有壬從雲南到長沙來當佈政使,又向朝廷保舉衡永郴桂道陶恩培升任按察使。一時候,湖南初級官員改換一新。在曾國藩看來,駱秉章庸碌、徐有壬淺顯、陶恩培無能,他從內心瞧不起。曾國藩曉得此後會有掣肘,但他不顧這些,仍然像張亮基在長沙時那樣我行我素地乾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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