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我想要他們死[第1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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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算算就曉得了,元朝大根腳的貴族、諸王宗室動輒就有上萬的仆從。

你覺得元朝的侍衛亂政和漢唐明的寺人亂政性子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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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身後,大內侍衛放飛自我。明天你寫道聖旨封賞我,明天我寫道聖旨封賞你。或者,你“下旨”罷我的官,我再“下旨”罷你的官。

崔秀寧沉默了。過了好久才說:“今後,能殺多少,就殺多少。如許癖好搏鬥的暴力個人,不能存在。”

半民半奴的“投下私屬”,又在千萬以上(僅北方)。

“百戶官人,請你奉告我,固安牧場現在養了多少牲口,有多少仆從?”

中國這麼多朝代,元朝是獨一能呈現侍衛亂政(怯薛亂政)的朝代,奇葩到飛起。

元律規定,漢人偷馬,割掉鼻子。蒙前人偷馬,補上馬錢。色目回回偷馬,罰款。

元朝的戰馬數量,實在太龐大。

中國北方大量養馬,也給蒙元留下了致命的隱患。形成紅巾軍一起兵就有大量戰馬可用,能和元軍在華北平原打大範圍的馬隊戰,成為最土豪的農夫叛逆。

史料記錄,關中在金朝末年還是植被豐茂,一如漢唐,底子冇有黃土化。長安落空都城職位,與沙化冇有乾係。

他這話,絕對不是誇大。

可如果是殺逃奴,連銀錢都不消罰,乃至另有功。元朝,冇有殺良冒功的罪名。

《元史》記錄,元朝北方(淮河以北)隻要四百萬人丁,這真是天大的笑話,傻子都不信。

第一是成了仆從(驅口),落空了自在民的身份,不被統計在戶部征稅人的黃冊中。

處所官被侍衛們升遷到中心做大員了,很多處所的官產落入私囊了,有的處所稅率變了,有的人被罷官了,有人無罪被殺,有人有罪被放……天子竟然不曉得。

可到了元初,隻要七千萬人丁(被統計人丁)。

這裡的漢人,當然指的是“自在民”。

但是《元史》卻言之鑿鑿的記錄,元朝北方隻剩幾百萬人。這是《元史》哦,並且史料來源於元朝戶部檔案,可不是彆史。

幾百人都死了,埋與不埋,又有甚麼意義?

那麼人丁都去哪了呢?

漢人殺死蒙前人或者色目回回,淩遲正法。蒙古或色目回回殺死漢人,僅罰燒埋銀五十兩。

漢人當然是大部分。小部分是女真人、契丹人、黨項人,他們大多被元廷算成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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