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事,你說。”我麵色安靜的對鎮長說,可心中卻已經曆了一次天翻地覆。
“彆的,冇有了。”
李若桐和我從小玩到大,乾係很好,乃至能夠說是我獨一的好朋友。
我擺了擺手,然後回家睡覺。
這時,我纔看清她的麵孔。
我點頭同意,此時已經到了中午,這類時候必定是不能挖墳動骨的……
“有甚麼費事的,我也就打了一個電話。”鎮長笑了笑,然後道:“時候也差未幾了,要不我們先下山用飯吧。”
“要不如許,你在我家裡睡好了,這大半夜的,也省的你來回跑。”
我點了點頭,心中感到莫名其妙。
就像狐狼當初拉我入夥時說的,一座墓葬內裡,能有一件代價五百萬以上的東西,對他來講,就已經算是大貨了。
第二天,我持續上山幫鎮長家裡遷祖墳。
俗話說得好,金窩銀窩,不如本身的狗窩,還是本身家裡睡著舒暢。
我喝的有些多,一開端還覺得本身看目炫了,可接著就感覺她彷彿有些眼熟,不由揉了揉眼睛。
“初六,我阿誰老同窗給我回話了,隻是……”
早晨回家以後,我躺在床上不斷的思考。
一夜無話。
“不過,我那同窗說,他們正在結合省會的同道調查致遠個人,他們思疑,這件事情和致遠個人有。”
“甚麼!?”
冇錯,就是李若桐。
王明遠打電話找人問了一圈,然後滿臉震驚的看向我,彷彿見鬼普通。
由此可見,代價幾個億的古玩,並不是想挖就能夠挖到的。
不然,我也不成能不曉得這個致遠個人。
十二座墳,行動再快也得要滿兩天時候才氣遷完。
可即便如許,要遷到新祖墳的墓葬也有十二座之多。
我還向來冇有傳聞過甚麼致遠個人。
可如果不是如許,那還能是甚麼?
“致遠個人?”
莫非六爺和致遠個人有仇?
隻不過她考上了大學,我則冇有考上。
“冇事,我回家也就十來分鐘的事。”
一天時候轉眼即逝。
我一早便和鎮長王明遠上山,開端遷祖墳。
女孩子穿戴一件紅色卡通短袖,下身穿戴一條齊膝的牛仔短褲,看著非常清爽。
就在我揉眼,籌辦細看時,那女孩子對我叫了一聲,頓時就朝我小跑了過來。
“死……死了!”王明遠看著鎮長,嚥了口唾沫道。
固然我心中早已做好了最壞的籌算,但真當究竟擺在麵前,我還是不由感覺有些遺憾。
我一愣,不就是個盜墓殺人案件嗎?如何還成奧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