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眾論何曾一(七)[第1頁/共4頁]

王雱聽著不住點頭:“端莊的罪名不去根究,卻在這些瑣細之事上做文章……”

對於小吏的答覆,曾布不動聲色,從麵色上看不出喜怒,“也罷,你先下去好了。”

王雱立即嘲笑起來:“把持行市得利多者以盜竊論,但其罪是免刺……不會有流配!這個罪名還真是重!”

這幾天朝堂上正在爭固執,禦史台、開封府另有審刑院都保持原判,而王安石則對峙己見,要將為首者重懲。民氣士論多方向王安石,而諸法司則保護著他們的權威,天子冇有開口,局麵一時辯論不下。

熙寧七年的上元節也算是平安悄悄的疇昔了。

“三木之下甚麼供詞得不到?不過蔡確可不是這般胡塗的人。”呂惠卿搶先接過供狀,搶先翻看了看起來。

在主審蔡確的放縱下,糧商一案的審判很快就獲得成果。

“可不止這一些。三十七人中,居喪生子十一人,父母在彆籍異財四人,居喪為婚者一人。”呂惠卿停了一下,“這裡另有詐乘驛馬……”

廳中隻剩曾布一人,積儲在胸中的氣憤從顫抖的手上曝露了出來。呂嘉問的確越來越放肆了,他但是市易務的頂頭下屬,竟然統統事都跳過他,直接呈遞給中書。

“一輩子的罪全都給拷問出來了!”王雱驀地哈哈大笑起來:“有冇有不吝字紙,禮佛不敬?蔡確還真是本領,滿是雞零狗碎的罪名!”

呂嘉問歎道:“誰讓在刑統上,囤積居奇的罪名找不到呢……”

私藏兵器一樣是重罪,有謀反的懷疑。弓、箭、刀、盾、短矛,這些平常的兵器官方能夠持有,北方人家根基上都能找出一兩張弓來。但長兵不成保藏,勁弩不成保藏,而甲冑更是嚴禁。依刑統,私藏甲三領或弩五張,便可判絞刑了。

“嗯,說得也是。”王雱點了點頭,想起了客歲的這個時候,自家老子被蔡確捅的那一刀子,當得起‘穩準狠’三個字,“不知蔡確給糧商們定得甚麼罪?”

且不說構陷二字有多好寫,就是隻算實實在在的罪名,真的要究查起來,糧商們各個都是一屁股的爛帳。作為禦史台的第二號人物,蔡確奉旨領頭審了近一個月。弄出來了一長串罪名,罪行多到要申請分開來另案措置的境地。

對於這一件案子,京中官吏眾說紛繁。曾布則是感覺,天子的情意已經很明白了,王安石要將之頂歸去,幾近不成能。

殲父妾是重罪,違背倫理綱常。屬於十惡不赦之罪中的內鬨,通殲者絞,強殲更加一等,都隻要死路一條。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