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五章 投案自首[第1頁/共3頁]

為了保險起見,古億鑫還表示李博堂,讓他趕到k市來,專門請向君和他的幾個參與此次行動的部下吃了一頓飯,給向君打了一個一萬元的紅包,其他的乾警也都獲得了一個五千元的紅包。

200*年9月,陳遠喬為了爭奪獅山鎮金海村一個高層次銻礦的采礦權,也為了抨擊當時的鴻興公司董事長李鴻綁架本身女兒的行動,陳遠喬教唆龔誌超物色了彭華等三位殺手,在一個傍晚將李鴻槍殺在縣城東郊的公路上,彭華等三位殺手在陳遠喬、龔誌超的幫助下,流亡到了西南邊疆,此案至今未破;

“第三,近一段時候,因為我不想在參與龔誌超他們的團夥,不想再跟著他們乾那些喪儘天良、逼迫良善的事情。是以,龔誌超便把我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幾次威脅要撤除我。前不久,他還把我叫到一個茶社,號令他的一個叫鐵坨的部下,用槍頂著我的頭,讓我持續插手他們的構造,持續跟著他們作歹。不然,就要當場將我打死。以是,為了我本身的安然,為了我此後不會被龔誌超不明不白地殺掉,我隻能挑選向**自首。我寧肯進看管所去待著,也不想在內裡過這類時候擔憂被龔誌超團夥撤除的擔驚受怕的日子!”

向君問道:“古政委,我們可不成以現在告訴彭華躲藏地的公安構造,請他們先行抓捕彭華,我們再去押返來?”

這一段話,是李博堂在曾強臨解纜前,專門將他叫到他的彆墅奉告他、並要他背誦好的。不然,以曾強的粗鄙和無知,是不成能說出這麼一番層次清楚、因果乾係清楚的話來的。

除此以外,曾強還在揭露揭露質料時列舉了龔誌超其他十多樁不大不小的違法犯法案件。在這些案件中,有的他親身參與,有的是他部下的小弟參與。

特彆是關於李鴻被殺的案件,曾強不但詳細交代清楚結案件產生的後果結果、槍殺李鴻的顛末,並且,還把此中一個殺手彭華現在藏身的地點都交代了出來……

是以,當曾強走進k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時候,早就等待在那邊的向君以及其他幾位乾警,便像驅逐高朋一樣將他“請進”刑偵大隊詢問室,遵還是例和法度,對他做了詢問筆錄。

這份揭露揭露質料,列舉了龔誌超以下幾項尚未被政法構造查處打擊的罪過:

本來,古億鑫在和李博堂相同聯絡以後,得知李博堂已經安排好龔誌超部下一個重量級的、把握了龔誌超很多本來不為人知的犯法究竟的人前來市局“投案自首”,因而,他便找到了本身的親信、市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向君,將本身與李博堂的打算和盤奉告了他,要他儘力共同此次針對龔誌超的“自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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