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買賣的時候,我和每個團的人說的都是一樣的話。為了製止分歧團的軍官湊在一起時提及這件事,我此次特地彌補了一句,說這買賣如果被上頭髮明瞭,大師都要擔任務,以是千萬不能說出去。

我現在住的宿舍就是這類配置。固然一開端有些不風俗,但住了幾天後,就感覺非常舒暢了。如果能讓家人住進街裡的屋子,就算冒點險,也是值得的。

傳聞街裡的屋子家家都有水龍頭,用自來水,不消出門擔水。街裡的屋子另有電燈,能夠用電燒水,在家裡沐浴,連廁所也是在家裡,夏季另有暖氣,特彆便利。

更何況槍和槍彈不成能賣這麼便宜,我估摸著,這單買賣咱起碼能賺三十萬。你拿四成,那就是十二萬啊!並且這就是個底兒,最後賺到的錢隻會多不會少!到時候你在街裡找套屋子買下,把家人接過來納福,如許不好嗎?”

為了把戲做足,當天早晨我以查抄武備為由去了趟軍器庫。在裝模作樣的查抄了一圈以後,我對看管軍器庫的弟兄說,我們團的槍有題目,明天的打靶打消。

這一天下來,我把第七軍團的團跑了個遍。回虎帳的時候,我又接到一個好動靜,那就是316團的人感覺換槍要搬來搬去的,還得盤點,太費事。他們想直接把槍賣給我,今後直接換新的。

唉,看來年前這段時候是有的忙了。

如果亂黨用我們賣出去的槍搞事,被抓到了,人家順著線索找到我們這裡,光是倒賣武備這一條罪名,就充足槍斃我倆的了。

現在畢錦俄然畫了這麼大一張餅,光是聽著我就感覺噎得慌。我是打心眼兒裡不想插手,可這事畢竟是我挑起來的,畢錦又是我兄弟。他出錢,出人,出地,我隻賣力聯絡買家,就如許他還給我四成的利潤,這已經不是義氣,而是豪情了。

我們如許。你賣力和軍隊的人談,剩下的事都交給我。人,錢,地,都是我出,賺到的錢咱倆四六分賬――兄弟,這但是五十萬發槍彈,一千條槍。就算一發槍彈賺一分錢,一條槍賺一塊錢,這買賣也能淨賺六千,你能拿兩千四呢。

畢錦所謂的“大膽設法”,在我看來可不但是大膽罷了。

就算是用腳指頭也能想明白,這群傢夥是腦筋開了竅,想把備彈也“喪失”掉,多賺一筆錢。一筆買賣下來,316團能白賺7750塊錢,此中槍彈錢是大頭,代價7000塊,本該值錢的槍械反而占了小頭,隻值75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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