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錦的設法是不錯,但我的身份擺在那邊。就算打扮的穿著光鮮,走到人家麵前,人家還是看不起你。在人家看來,你就是個知名螞蚱,如果能蹦躂幾下,讓人感覺風趣,人家還能理睬理睬你,如果讓人感覺無聊,人家看都不會看你一眼。
為了所謂的前程,去做甚麼倒插門的半子,讓自家孩子姓彆人家的姓,這事我做不出來。
起外號講究抓特性,鼻子大的人會稱作“大鼻子”,耳朵大的人會稱作“大耳朵”,脾氣倔強的人會被稱作“倔驢”。再有就是因為討厭,起的欺侮性外號,比如畢錦就管司琮魄叫“狗”,或是“狗東西”。
“大蜜斯,您叫我?”
和畢錦乾係很好的那群公子哥,都把我當作他的主子——往好聽了說是主子,往不好聽了說就是狗。我曉得畢錦向來冇把我當作狗看過,但為了不落他的麵子,我還是儘能夠的裝成狗,並且是裝成一條討人喜好的好狗。
畢大蜜斯瞪圓了眼睛,氣勢洶洶的看過來,把我冇說完的話嚇回了肚子裡。
爹的那番話,讓我下定了決計——去他孃的前程!老子就要做本分人!畢錦那小子如果再敢管我的婚事,這兄弟我就不做了!如果他另有點知己,鬨掰以後他就不會拿由影如何樣。如果他真做了混蛋事,從今今後他就是我的仇敵。隻要有機遇,我必然弄死他!
回想起兩天前,我和畢錦攤牌的時候,他隻是稍稍一驚,然後就滿麵笑容的說我曲解了,還說包管幫我這個忙。當時我搞不明白他葫蘆裡賣的是甚麼藥,隻能看在兄弟情分上信了他一次。冇想到他竟然直接給我家派了請柬,邀我們去酒樓用飯。
“啊?”
我倆第一次見麵是在畢家,團裡調集軍官開會,提早三天告訴。當天我就去了畢家,想托畢家人給畢錦傳個話,讓他記得來團裡開會,趁便把閔海也帶過來。
畢大蜜斯下了號令,仆人們卻都不脫手。既然仆人不脫手,那隻能畢大蜜斯親身脫手了。
事發俄然,我也不曉得產生了甚麼事,隻能捧首鼠竄,到處亂跑。跑到花圃的時候,身後俄然響起了槍,槍彈就落在麵前的牆上。我當時就慫了,在高舉雙手投降的同時,大聲報出了本身的身份,另有來畢家的目標。
在這件事上,我下了很大的決計。可終究,倒是一拳打在棉花上,白搭勁了。
“讓他乾嗎!”
一個女孩子,打人能有多疼?我深思就挨一頓打,讓畢錦的mm出出氣就得了。誰知這女人竟然要拿槍握把砸我——我倒是不怕被槍握把砸,被槍握把砸,頂多被打個頭破血流,不至於被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