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回家的時候,又遇見第七軍團履行任務。第七軍團這邊有一個排擺佈的人,正在措置現場。帶隊的伕役軍官熟諳我,遠遠的和我打了聲號召,我也不美意義疏忽他,隻能帶著築瑛疇昔和他聊了幾句。
“這段時候搬場,會不會惹上費事?要不然,我們還是等過了年再搬吧。”
就比如此次,這幾個被砍死的保護,他們的槍就會被第七軍團昧下。如果他們家的人來要,帶隊的軍官就說冇看到,或許是被現場的老百姓撿走了,然後拒不償還。實在不但是槍,死者的隨身物品也會被“緝獲”。
在這段時候產生的統統案件,都由都城治安局或差人總署來賣力。如果需求軍隊援助,那就隻能找其他軍團。要其他軍團出兵,是必必要費錢的,並且代價很貴。如果在行動中,軍隊呈現傷亡,都城治安局或差人總署還得付出钜額的撫卹金。
撤除緝獲以外,那些被劫匪幫襯的店,或是被擄掠、綁架的人,還要給第七軍團“謝禮”。這謝禮是必須給的,如果不給,第七軍團就會堵著門要。
也就是說在3號之前,第七軍團的整編號令是不會下來的。不過即便號令下來,我也不會立即就忙起來。我的任務是組建新軍隊,組建新軍隊是要招兵的。大過年的出去招兵,能招到人纔是怪事,以是這段時候我是能夠光亮正大的偷懶的。
像是“緝獲”、“謝禮”之類的事情,我都是親身操縱過的,很清楚此中的門道。緝獲來的東西,另有人家送的,或是強行要來的謝禮,都是由團裡同一收買的。普通來講,槍械非論是非,都是50塊一支。
築瑛驚奇的睜大眼睛,滿臉的不測。我見到她這個模樣,忍不住笑出聲來,她這才曉得我在逗她,羞憤的捶了我一拳。
“嘿嘿!用飯?今晚你就是我的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