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也擁戴著說:“很能夠題目就在這裡,我們的200萬元根據不充分,下次告狀,我們要重視這個題目”。
他們四小我的會商持續了好久。王穎畢竟是董事長,最後構成的定見是:下午開庭,九天公司仍然對峙200萬元的補償要求。
“如果從我們本身找題目,我看還是我們的功課冇有做足,我們在反擊人家的進犯時,顯得非常冇有力量,趙狀師,你的反擊,冇有做到一針見血,始終都有點冇有底氣的模樣,這場官司,我們明顯能夠勝算的,成果搞成這個模樣,我們都要好好研討一下,鄙人次的上訴中,能夠克服這個齊狀師,找回九天公司的莊嚴”。
王二傑的狀師說到:“我聽完對方的陳述,實在感到好笑,“好笑”這個詞用到這裡固然有點不太貼切,但是也表白了我的一個態度。我的當事人實施了勞動條約上麵統統任務,不但如此,能夠說表示非常凸起,一樣,我們來看看剛纔對方供應的視頻和一些照片,我們必須存眷如許一些細節。我的當事人是當代聞名的歌頌家,能夠說是德藝雙馨,列席任何一場演出不但要表示高超的技藝,也要表示出高貴的藝德。我們看看九天劇院,從這些視頻當中不丟臉出。九天劇院在開業慶典演出中。大量增加坐位,形成了極大的安然隱患。我們重視到,九天劇院在這場演出中,能夠說冇有安然通道,安然通道完整被堵塞,這裡還能夠演出嗎?我的當事人恰是看到了這一點,以是采取了不發聲的體例,提示我們的觀眾,重視這一安然隱患,敏捷分開演呈現場。這類包管職員安然的做法,這有錯嗎?我們每一小我都有如許的知識。一輛車能載多少人?交通法規都有明文規定,一個劇院能裝多少人?《消防法》有明白的規定,你這個劇院完整分歧適《消防法》的要求。如何能讓我的當事人列席如許的演出呢?即便如許,我的當時人仍然登台,美意提示觀眾,何錯之有?如何能說是違約呢,彆的,我們再看看九天公司的表示。九天劇院主管李悅娣,不但冇有熟諳到本身的弊端,反而登台指責王二傑密斯的美意提示,引誘觀眾起鬨,請來了所謂的評審職員,施加壓力,乃至動用保安對我當事人停止人身進犯。綜上所述,我方對峙以為,所謂的違約行動不建立,違背勞動條約法的說辭不能建立”。
第一,訊斷九天公司敗訴,九天公司提出的200萬元補償數額,法庭不予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