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如此賣歌[第2頁/共3頁]

“我八萬一首但是有保障的,如果冇有錢的話……你們能夠等這首歌大賣後在付款,當然,如許的話……十萬一首。”林士豪又道:“如果歌曲不受歡迎,我一分錢不要。”

一首歌嗎?林士豪點了點頭,蚊子在小也是肉啊!

半個小時,兩首歌!這還真夠讓人震驚的,就算有靈感,輪作詞在作曲的也要破鈔好長時候吧?

王曉馨的腳步很輕,走的很謹慎,像極了當代的大師閨秀。

“但是……你剛纔不是如許說的啊,最貴的不是八萬塊嗎?”王曉馨問道。

莫非有才的人都要有一些怪癖?

“好,你先給我們寫一首,如果這首歌火了,今後我們耐久合作。”王曉馨底子就冇有多想。

以是林士豪有了些許的竄改,她一眼就看得出來。

“不曉得在哪弄了個破鏡子,每天都這麼臭美,因為這事我爸冇少罵他。”林資對此也很無法,本身的弟弟為甚麼變成如許,她真說不出來。

提及來兩家的乾係,是真的熟的不能在熟了,林大寬和王曉馨的父親王誌華是打小玩到大的朋友。

如果不是林士豪說能夠包管歌曲大火,宋思涵恐怕想都不想就會回絕。

林士豪冇有買過菜,更冇有賣過歌,統統這買賣上的事情,他並不懂。

“我能夠包管,這錢花的必定值,歌曲的質量也必然會高於你們的那首《不遺憾的芳華》!”林士豪接著忽悠。

林士豪說的太輕鬆了,輕鬆到讓麵前的幾人有些不敢信賴他的話。

“士豪哥甚麼時候變得這麼臭美了呀?並且還開暢了很多。”王曉馨對林士豪很熟諳,兩人不止同歲,還曾是同窗,小學同窗。

林士豪不是傻子,他敢這麼做當然要簽條約了,並且條約上必須詳細的寫好,鼓吹等事情必然要到位,不然你專輯都發行了,大師還不曉得,你如何火?林士豪又如何贏利?

宋思涵曉得王曉涵的鬼主張多,她那大眼睛一轉就是一個主張。

“士豪哥這麼短長嗎?我們在嚐嚐如何樣?”王曉馨像是俄然想到了一件很成心機的事情。

“你想乾甚麼?”宋思涵剛開口,王曉馨已經起家走向了林士豪。

相互的乾係不消多說,兩家到現在走動的也很頻繁。

事情聊的差未幾了,王曉馨等人開端八卦起來了。

“一首就夠。”

身為歌手的三個女人,曉得如何更好的鼓吹本身,何況林姿的背後另有一大堆助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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