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歌點了下頭,把身後的一把吉他撈到手上,笑道:“恰好我想聽聽這首《放晴》的吉他曲,譚先生就給我來一段吧!”
“韓總,這回總信賴我了吧!”譚賓笑道:“固然我是投機取巧了,不過這機遇本來就是要留給有籌辦的人,您說好要買這首歌的,我跑了這麼大老遠,您可不能懺悔。”
韓歌點了點頭,把手機放在了耳邊:“是趙曉君先生嗎?”
……
“呃……如何了?”譚賓轉頭暴露了迷惑的神采。
韓歌略一沉吟,敲下了兩個字:【兩萬。】
譚賓的神情有幾分驚詫,目光閃動了一下:“韓總,您這麼說就……”
“對了,我這邊另有作品,您還需求嗎?”
第六首歌,韓歌選的是相對小眾的一首作品,FIR樂隊的《新月灣》。
稍慮了一下,韓歌俄然眉頭一緊,叫住了剛走到辦公室門口的譚賓:“你等一下。”
“譚先生,您這麼做是不對的,還是把這首歌的仆人奉告我吧!趁著現在還冇變成錯,還不消承擔太大任務。”
【行,我明天就去!】對方頓時便回了動靜。
“買來的?”
譚賓點了點頭:“阿誰……條約的事情,從速辦了吧!我另有點急事要去措置。”
韓歌回到辦公室後,譚賓半晌後便拍門出去了。
看到他回的這麼快,韓歌便曉得這貨現在必定挺鎮靜了。
韓歌笑著點了下頭:“行吧!固然我最想要的是人,但這首歌確切值得買一下。”
“老譚?嗯?這聲音不是你啊!”
“好吧!還是被韓總看出來了。”譚賓悻悻地揉了下鼻子:“實在這首歌是我費錢買來的。”
……
“五千。”譚賓昂首道:“我現在能夠給原作者打個電話,證明我說的是真的。”
這個樂隊,很多人應當並不陌生,當年火遍天下的《千年之戀》應當是他們是成名作之一。
“冇題目,不過在這之前我有個題目想問一下譚先生。”
這首歌的演唱體例以吟唱為主,曲調九轉十八彎,婉轉而又空靈,整首歌曲有著令人遐想的奧秘風情。
韓歌看著條約上譚賓的署名,不由猜疑了一下,因為他簽的是譚兵。
韓歌笑著搖了點頭:“這首歌能夠不會大火,氣勢畢竟還是有點小眾,不過味道比普通的情歌濃烈一些就是了。”
【必然要簽書麵合約嗎?實在我們簽電子合約就行了。】
“我能夠說歌哥教的這幾首歌中,我最喜好的是這首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