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九沐浴很快,不一會兒就頂著一頭濕漉漉的頭收回來了。

“他叫岑九。”方敬看一眼岑九身上像鹹菜乾的衣服和鞋子,說,“你跟我來。”

就算是神經病,對著熱水器也毫不會這麼一副狂熱膜拜的神采。

想到明天被人像背後靈一樣跟進跟出,方敬差點崩潰了,勉強攏回所剩未幾的便宜力,才忍住冇有出口傷人:“你當時就跟在我身後,看我像個傻子一樣到處找你?”

因為家裡有客人,方媽媽做了六個菜,因為午餐吃得比較晚,方媽媽和方敬都不太有胃口,各隻吃了一點,除了給方爸爸提早預留了一點,剩下的全數都被岑九掃進了肚子。

他的身材比岑九略矮,岑九穿戴他的衣服本來就有點縮手縮腳,褲子和t恤裡外不分,穿反了也就算了,誰來奉告他,這傢夥內褲外穿究竟是想要做甚麼?

“你阿誰朋友是不是碰到甚麼事了啊,看上去挺……狼狽的。”方媽媽還偷偷問方敬。

“喂,你在想甚麼?”他戳了戳岑九的胳膊,感受手底下的肌肉立即緊繃。

方敬覺得會聽到甚麼長篇大論,冇想到隻聽到這麼一個簡樸的答案。

“我就跟在你身後。”

阿誰會跑的盒子比他們大齊腳力最好的千裡馬速率還要快,他差點就跟丟了。

這答案還真是簡樸鹵莽。

方敬家的屋子是之前的老屋子格式,廚房和正屋分開,在正屋的東頭搭的一個小偏間,屋頂有一根大橫梁,被炊火薰得黑乎乎的。

“真是巧奪天工,歎爲觀止。”

當方敬在大馬路上又把他撿回家後,岑九曉得本身賭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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