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純熟的偷襲手來講,如許一條狹小的裂縫已經充足了。

他毛毛的。

“這麼珍惜還不是死了?”我曾經如許懟他。

是的,我是獵手,但在這一秒我卻成了獵物。

說歸說,我還是決定幫他。

不消看也曉得,這個傢夥又從某個奇特的牆角鑽了個腦袋出來,正頂著一頭紅豔豔的莫西乾朝我壞笑。

一顆小小的槍彈,就能帶走一條命。

這簡短的兩個字,對我來講卻如同死神的低語。

“你就是七魂的隊長黑衣?”我收起槍,但內心的戒心並冇有降落分毫。

“站這兒?我一向走著冇聽過!”我辯駁道。

“啪!”

為甚麼他看到的和我記得的完整不一樣?我一時候墮入了深思。

厚重的窗簾遮住了大部分視野,隻在中間留下一條拇指粗細的裂縫,透過裂縫,模糊能看到一個肥大的身軀正壓在一個女人身上吭哧吭哧的動著。

遵循打算,獨眼已經悄悄鑽了出來。我繞著旅店轉了兩圈,坐看右看,最後選中離旅店半條街的一棟筒子樓,

從當時起,老頭就是我的代號。

他叫我老頭,“老頭”和“獨眼”一樣,都是代號。分歧在於他獨眼是裝的,我這一頭白髮倒是貨真價實。

有人在我背後,而我,一個專門獵殺目標的獵手竟然冇有發明。不管此人是誰,如果他想取我性命,我很有能夠連抵擋的機遇都冇有就悄無聲氣的死去。

他叫獨眼,不過他兩隻眼睛都很普通,隻是因為崇拜一個叫夏侯惇的三國人物,就學著他的模樣給本身的左眼套了個眼罩,他感覺如許看起來會更酷炫。

簡樸點說,高層費錢鏟事,獵手辦事拿錢。

“你還美意義說。”獨眼從牆裡鑽出來拍了拍身上的灰塵:“我等你半天了都,還覺得你毛毛死內裡了,對了,剛跟你說話的人是誰,也是獵手嗎?混哪片兒的?”

“誒,可不是嘛,‘修羅門事件’都疇昔這麼多年了,還是毛毛的一堆爛攤子。”獨眼說得義憤填膺,彷彿在幫誰打抱不平似的。

“我還要變成甲由呢,要不你跟我換?”

“鐵男那邊如何樣?”黑衣低聲問道。

“不過,這跟我又有個毛毛乾係?”我學著獨眼的口氣說道。

“在我轟爆你腦袋之前,報上你的名字。”這句冰冷的警告算是我對身後不速之客的回敬。

當然像我如許的人必定不會有甚麼好了局,就像我用槍彈打穿彆人的心臟一樣,我也被一顆槍彈貫穿了心臟——來自另一個偷襲手的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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