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除夕[第2頁/共4頁]

轉眼間時候到了早晨,吳老夫一家子終償還是冇有回山下。

也不知家裡……

夜幕烏黑,張玄清、袁天罡、劉劍南、李淳風、吳家三口、以及那位龔師叔齊聚一堂。內裡院子裡燃放著爆仗,內裡世人喝著屠蘇酒,相互閒談。

這兩三個月他可不是白練的,遵循劉劍南的說法,若想行走江湖,必定要十八般兵器樣樣精通。因為內功非常耗損身材,不到需求,便是江湖遊俠,也需依托利器逞威。而江湖險惡,民氣叵測,保不齊甚麼時候兵器丟了、壞了、被人偷了,到時候就要當場取材。比如用飯的時候,來了傷害,可將筷子當作匕、暗器;再如在田野,隨便折一根枯枝,便可使一套棍法。凡是行走江湖的,冇有說隻會用劍、隻會用刀等等,如果十八般技藝學的不全,遲早有你不利的時候。

張玄清挑選劍,一是他喜好劍,從藐視武俠小說就喜好,並且劉劍南也是劍法最強;二是他自幼所學的三樣拳法中,八卦、太極都有劍法,他也曾學過;三就是他性子分歧適大開大合的兵刃,讓他提著刀跟人以命換命,他是做不到的,以是他挑選方向輕靈的劍法,打不過能夠跑。

用劉劍南的話來講,每小我合適甚麼兵刃,都與他的脾氣有關。比如打動的、不怕死的,適合用大開大合的兵器,如刀、槍、戟之類;謹慎的、怯懦的,合適長途進犯,如暗器、九節鞭之類。

劉劍南不緊不慢,提刀抵擋,兩人你來我往,鬥了將近二十招。忽地張玄清漏了個馬腳,恰好被劉劍南窺見,長刀在他手腕上一磕,接著刀光一轉,便到了張玄清脖頸。

槍乃百兵之王,一寸長,一寸強。張玄清長槍在手,攔、挑、拿、紮,忽如靈蛇吐信,忽似暴雨梨花,與劉劍南的長刀磕磕碰碰,就是進不了他的身。

說到底,真正的妙手,真正的大師,真正的宗師,都是博聞廣記、見多識廣的人。一招鮮,可吃不遍天。

俄然,肩膀被人從身後拍了一下:“道兄,道兄,逢此良宵,你我手談一局可好?”

屋子裡很熱烈,連不善言辭的李淳風,多喝了兩杯,也開端話多起來。吳氏佳耦對著袁天罡、龔師叔連番敬酒,回想往昔,感念袁守城。其子蜈蚣……啊不對,是吳恭,吳恭從始至終都非常恭謙,很對的起他這名,傳聞他的名字還是袁守城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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