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證據是高德誌房間裡搜出的粘有血痕的那雙鞋子和衣服,唐大鵬已經從血指模與高德誌指紋符合這一點,必定高德誌就是殺死田老四滅口的凶手,以是,冇有需求再作血跡鑒定。因為血跡鑒定在當代一來不能作為證據,做了白做,二來隻能作ABC血型鑒定,而這類鑒定隻要解除意義,冇有認定的意義。
“敘州府千戶所的方誌航方千戶奉告我,有一個從成都蜀營裡來的把總,因為屁大點事情,在敘州府一呆就呆了半個月,那人就是尊駕你吧!”
“高德誌,奉告你,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在蜀營千戶所你的住處想要燒燬的那封謀反信,並冇有被燒燬,因為本年的夏季格外酷寒,因為氣候太冷,火燒得並不旺,謀反信完完整整地儲存了下來,已經被我看光,你們的詭計也已經敗露。現在,你們的翅膀已經被一網打儘了!哈哈哈……”唐大鵬固然說得很輕鬆,內心可一點底都冇有,不曉得本身的飛鴿傳書是否及時禁止了這場驚天大詭計。
彆的,這個證據還能夠補強,就是提取任倩送給唐大鵬的那幅畫上任倩的指紋停止比對,就更能申明題目了。因為在明朝,指紋認定的鑒定結論還不能成為刑事犯法證據,以是唐大鵬冇有說。
雷知縣他們已經從唐大鵬二人的對話裡猜到了這男人的身份,但唐大鵬此言一出。雷知縣等人還是吃一驚。那男人沉聲問道:“你如何曉得挾製賢妃的事?你,你如何熟諳我?”
實在,另有兩個首要的證據唐大鵬冇有說,一個證據是田老四衣服裡的那四錠銀子上的指紋與那件褻衣上的指紋,是同一小我的,而褻衣是任倩的,這是證明田老四用告密任倩來向任倩訛詐的最好證據,當然也就直接成為任倩教唆田老四殺死尤麗弘的證據。並且,任倩的褻衣上有高德誌的指紋,說瞭然兩人的密切乾係。
唐大鵬笑了笑說道:“實在,我費了半天勁說這麼一大堆,都冇甚麼用。因為,你們兩個犯了一個更大的罪——謀反,與這個罪比擬,你們殺死尤麗弘、田老4、崔氏三人的事情,能不能證明都不首要了,因為這個罪足以讓你們被砍頭並且株滅九族!”
那男人已經傻眼了,可駭地盯著麵前這個無所不知的青年人。
那男人冷冷地看著唐大鵬。嘴角暴露一絲淺笑,彷彿對統統都已經無所謂。任倩還是在那邊怔怔地發楞。
龍旭點點頭,俄然猛地向一旁的高德誌手中匕首撲去。高德誌下認識地往前一刀,刺入了龍旭的胸膛,鮮血迸濺。龍旭雙手一抬,死死抓住了高德誌的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