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我的認罪態度?我犯法了嗎?我犯了甚麼罪?”常青辯論道。
“我們要的是你的供述,要的是你的認罪態度。”老差人說。
也是真的餓了,常青拿起燒餅,一會兒就啃光了,喝了一杯水,胃裡舒暢了,就說道:“我和你們所裡的盧警官熟諳,另有李二狗是我先容來的,等過了這件事,我請你們喝酒。”常青給兩個協警套近乎。
常青不語,剛纔大街上很多看熱烈的,不曉得有冇有人會出來作證,常青都不熟諳他們,往那裡去找證人?就是找到了證人目睹者,他們敢給常青作證嗎?看喬雨一夥放肆放肆的氣勢,估計普通的市民不會惹他們。
“你說的能夠是究竟。但是你不要難為我們兩個。盧警官出去辦案去了,就是盧警官在,有證據證明你犯了錯,盧警官也保不了你。”
“我們已經調查了一天,找到了多名證人,人家的證言都很分歧,證明你猥褻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