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四個條件[第2頁/共3頁]

早晨,我打了一輛車去龍興故裡。快到的時候,路上連個路燈都冇有。小區內裡隻要三兩戶亮燈,還是那種泛著綠光的色彩,並且小區內裡連個路燈也冇有。讓人感受陰沉森的。半夜來這裡取車,確切會有些怕。

接電話的人是一個女人,她語氣冰冷,讓我整小我如墜深淵。她說:“你有甚麼事情嗎?”

我從速說:“敢,敢,我敢!”

她對我笑了笑,然後對我說:“那就開端事情吧,把手機開機便能夠了。”

她笑著說:“乾嗎?簽條約,交車啊!如果不敢,就彆來!”

我問她說:“去那邊乾嗎?”

我看著錢,心想車鑰匙,錢都給我了,就是條約她不承認虧損的也是她,更何況我手裡也有她的身份證影印件。我點了點頭,對她說:“好的,冇題目了。我開端事情了?”

她拿到手今後看了一眼,然後遞給我一部手機,說:“這就是你工感化的手機,上麵下好了軟件。你要記著四條,第一條,隻能接我手機上麵的買賣,其彆人就是給你個天價你也不準接。我不在乎這幾個錢。第二條,除了紅綠燈路口和指定的泊車點不準泊車,如果是主顧,讓他到指定的泊車點泊車。第三條,在車上不準抽菸,也不準喝飲料,記得是任何飲料都不準喝。第四條,每天12點之前,非論甚麼啟事,必須把車子送返來,即便有買賣,咱也不做了。”

我將條約拿在手裡,看了一眼,條目很簡樸。冇甚麼特彆的。隻要一條讓我不太喜好,就是不能公車私用。我也冇如何在乎,畢竟我在這座都會裡熟諳的人也未幾,冇有甚麼機遇公車私用。

“怕黑,為甚麼要怕?”我莫名其妙的反問道。

女老闆笑了笑,然後她也低頭在條約上寫了名字,但是她的名字歪七劣八,寫的跟鬼畫符一樣,我底子看不出來是甚麼字。我皺眉盯著她簽好字給我的一份條約。她笑了笑,說:“看不懂是嗎?不消擔憂,我具名一向都是如許的,我簽了條約,就必然彙條約賣力的。”

說著,她將4000塊錢遞給我說:“錢先給你,免得你有甚麼顧慮。”

她笑著說:“好,既然你不怕,早晨到龍興故裡敢不敢。”

我是一個鄉村出來的大門生,在我們那,如果到都會內裡上大學了再回鄉村種地是一件非常丟人的事情,但是我是三流大學畢業的,除了大學期間考了一個駕照以外,我能夠說甚麼都不會。以是,我想找一個司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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