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馮偉後,我約黎光去吃火鍋。
“咋啦?跟嫂子吵架了?”
言歸正傳,現在我和黎光正在火鍋店裡喝酒。
結賬時,日料店的老闆熱忱的給了我一張鑽石VIP會員卡,抓著我的手非常隔心的說。
我前幾天在來茶社的路上,還收到馮偉口中這家烤肉店的鼓吹單。
喝了兩杯,黎光的手機響了。
“冇題目,咱兄弟兩個好久冇一起喝喝酒了,不過得你宴客啊,比來你嫂子管得嚴是,老哥兜裡比臉還潔淨。”
孩子都愛學大人說話,今後我很多重視一下本身的言語了,不能像馮偉那樣,把素素給教壞了。
素素是不喝酒的,她隻愛吃肉,在我和黎光談天吹牛的時候,她已經把辦事員上來的三盤肉,都吃進了肚子裡。
清楚是把我當財神了哇!
素素太愛吃肉了,一旦她敞開肚皮吃,我就得大出血一次。
“隔壁街道新開的韓式烤肉,優惠大酬賓,八八折,可實惠了。”
我之前隻傳聞有賭神會逼得賭場老闆給錢送人,這還是第一次傳聞,有飯店老闆也這麼做的。
“是……老闆!”
“兄弟,你必定不曉得,店老闆給錢後,偷偷跟我說了一句話。”
……
“彆混鬨,我跟你嫂子結婚這麼多年,就冇吵過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