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混亂了,隻能無助的瞻仰天空,收回一聲淺歎:“天空,好藍啊。”

修斯穿戴潔白的神官長袍,袖口和領口都鑲著銀邊,胸前用銀絲繡著家屬紋章;超脫的銀色長髮,用黑絨稠緞帶隨便的束在腦後;苗條的細指拈著院生禮服的一隻袖子,一派文雅崇高的站在我們麵前:“我不喜好這個色彩。我隻要純潔的紅色,因為那能夠烘托血的紅!”

“哦?是嗎?我隻是看到它還掛在櫥窗裡,就還是店裡的待售物品,並且老闆也冇說它就是你的呀,對吧。”說著,她轉過甚去問老闆。那老闆的腰已經快彎到地上去了,一聽大蜜斯竟然問起本身來,嚇的盜汗直流,立即抬開端來看看大蜜斯:“啊……是啊……呃……”又轉過甚來看看我,我狠狠的瞪他一眼,他立即又把頭低下去,戰戰兢兢的說:“啊,不……這位蜜斯已經訂下了……本來正要付錢……”

我真是受不了他那比風島方言還要“瘋”的調子,隻得把臉轉向另一邊,不去看他那張大餅臉。

我隻感覺他很會裝酷,莫非他不曉得他的話與他身上的神官服很不相配嗎?不過,我也很喜好紅色,因為很潔淨。固然深色衣服比較耐臟,但我不會比及衣服臟了才換下來。並且,我可不以為穿戴肮臟、但看不出色彩的黑衣服會有多舒暢!更甚者,我感覺那些人因為比較耐臟而挑選穿黑袍,是一種卑鄙的行動。

“你的地瓜臉就好了嗎?”

“放下我的東西,你覺得你那張苦瓜臉能配得上著種初級用品嗎?”大蜜斯變了神采,破口痛罵。

但是,奧斯卡老頭給我的精力打擊明顯還冇完。

固然已經是傍晚時分,天氣也垂垂暗下來,但是街上的行人有增無減。沿街的店家也爭相點亮繽紛的彩燈,擺出精彩的裝潢品,吸引著路過的人群。

實在這統統,歸根結底還是要怪奧斯卡老頭!

我可不信你這頭強龍壓得了我地頭蛇……不對,是你這隻野貓能壓得住我這頭病老虎!就在她內疚做態的走向櫃檯時,我一個箭步衝向櫥窗,將掛在內裡的衣服拿下,向大蜜斯挑釁的揮揮手裡衣裙。

“那是我已經買下了!”我不歡暢的瞥她一眼。

我在一家號衣店門前愣住了,那櫥窗裡揭示著一件絲織晚裝,在燈光的暉映下顯出夢幻普通的光彩,就像我十六歲那一年在茉蘭彆堡穿的一樣。我呆呆的望著它,好象又回到了疇前。我毫不躊躇的衝進店裡,不管花甚麼代價都要把它買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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