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一個主張就構成了,第二日,胤祀告完假,我們換上布衣的漢裝,不讓家奴跟著,雇了一輛馬車,來到郊區。在清朝,城區隻能住旗人,所謂的旗人並不必然是滿族人,有滿八旗、漢八旗和蒙八旗,一共24旗,隻要旗人方可住在城裡,剩下的,也就是民人,隻能住郊區。清朝又有規定,旗人不答應經商和做工,可朝廷給的月奉未幾,官員又層層剝削,再加上分給旗人的地又都在郊區,旗人冇法每日馳驅去種地,卻又要保持生存,因而就把這些地租給了住在郊區的民人們,而我們此次出遊,就是要到這些民人住的處所,闊彆都城好好放鬆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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