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再次女兒身。[第1頁/共3頁]

毫無疑問,對方失利了。

順手從懷中拿出一塊麪紗袒護住了傾世容顏,反對了漫天風沙。

朝廷不會放棄他,但是他已經不在乎了。

沙丘上,行歡坐在馬背上遙看著遠處那表麵有些粗陋,卻非常龐大的堆棧微微鬆了口氣。

抓著韁繩,行歡看了看天氣。

冷靜的,長的非常清秀,渾身高低理睬的乾清乾淨的店小二驀地回過神來迎了上去,笑容光輝道:“女人是想坐雅間還是在這大堂。”

這一次,即便是朝廷也不成能再找到他。

他想穿嗎?

這不是他的本意,何如那女殺手修煉的是絕學媚功,一身傲骨。

不過這一點底子不成能。

不能穿!

所幸,戈壁裡也有堆棧。

如果他情願,就算是生孩子也能夠。

他現在的一身衣物是女殺手當初刺殺他時所穿的衣物。

毫無疑問,在戈壁中如果能夠有如許一個處所,完整稱得上是天國。

行歡昂首看了看驕陽,揚起手中酒壺喝了口酒。

現在,戈壁的邊沿。

阿誰女人想要用美色引誘他,刺殺他。

女人代表著費事。

現在,在他化身為女殺手以後已經是實打實的傾國傾城,禍水級彆的美人了…

白絲帶繫著柳腰,胸前的矗立比之小小,玉潔,顏蓉的一點也不差,乃至還要飽滿一分,好似要破衣而出。

女殺手不管麵貌還是身材,完整稱得上是萬中無一的美人。

究竟上,女殺手當時還穿了一雙肉色絲襪,他現在卻冇穿。

江湖的紛爭總有厭倦的時候,現在,他已經厭倦。

隻要還身在江湖中一天,有些費事便無可製止。

正如現在,房門俄然被撞開,一名喝的醉醺醺的男人跌跌撞撞的走了出去。

他畢竟是一個男人,以是,他需求女人的精血來換身為女人。

他能穿嗎?

翻開簾布,行歡頓時麵前一亮,讚歎不已。

不需求!

結果很好,行歡勝利完成了女兒身的竄改。

行歡疏忽了四周貪婪熾熱的目光,淡然道:“雅間。”

對於穿甚麼他並不在乎,隻要有的穿就好。

戈壁廣袤,入眼隻要漫天黃沙與藍天相接。

為了女兒身,他殺了一個女人,一個貌美如花的女人,一個女殺手。

固然它常常出入這片戈壁,但是如果有挑選,它絕對不會再踏入這片戈壁一步。

渾身肌膚水嫩,白淨,仿若吹彈可破。

精美完美的容顏勾民氣魄,一顰一笑百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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