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冇有編製定我的罪?”

“被告:白狼族嫡派第一千二百四十二代子孫,莫利斯。於獸曆3722年3月13日在西比爾城追捕重罪犯姣蛇獸人德裡克,在拉法叢林遭受狠惡抵擋後將其擊殺,然因中姣蛇毒而出錯掉下一處斷崖,後被水流衝至疑似夫雷叢林與亞薩叢林交界處,並於五天後在叢林裡和一名知名純人少年相遇,因姣蛇毒而神智全失,以暴力手腕迫使對方與其產生性行動,又因一向尋覓被害人未果,亦無其家人呈現究查,本席有來由信賴受害報酬一名獨居多年的孤兒,並且已葬身獸腹,然被告主動投案自首,主動共同調查,案發時被告並非主觀認識節製停止犯法,顛末量日來與各大氏族家主參議,終究由國王和皇後通過,本席現在宣判,被告莫利斯被判入‘深淵之林’八年,期間須賺取十萬積分,隻要兩項前提同時完成才氣開釋出獄,鑒於本案的特彆性,以是冇法給被告定下一個精確的罪名,隻能量刑,被告對此是否有貳言?”*官衰老卻嚴肅實足的聲音在沉寂的審判庭緩緩響起,顯得寂靜而莊嚴。

“量刑太輕。按照帝國法律,以暴力、勒迫或者其他手腕逼迫彆人停止性行動並導致被害人重傷、滅亡或者形成其他嚴峻結果的,須處以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極刑。更何況我影象中被害人年紀並不大,乃至能夠並未成年。帝國法律對於傷害或殛斃未成年人的犯人一概是從重措置,以是我懇請法官中間重新量刑。”隻是八年如何抵得過那樣年青新鮮的生命?

因為這件事情的特彆性,斐瑞的確是上報了國王,國王曉得後也沉默了好久,接著和皇後籌議,便把五大氏族的家主並帝國的最高司法者*官召來開會,世人狠惡爭辯了足足半個月才根基達成分歧,下達了訊斷。

風複興,他手中的小白花又飛了起來,並且越飛越高,直到再也看不見。

他冇法接管!冇法接管!!

明天的審判庭裡除了莫利斯和宣佈訊斷的*官,就隻要國王和皇後坐在了他們公用的旁聽席上做個見證。

“我會把這件事上報國王,在冇有結論之前你不準亂來,聽到冇有?”

“……找不到,意義是連屍身都冇有?是不是說他能夠、能夠藏身獸腹了?”莫利斯神采慘白,聲音裡有著止不住的顫抖。

“不成能!”他難以置信,“父親,你不能秉公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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