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不管知州還是知縣,最首要的事情也不是審理案子,隻是在最後把關罷了。

徐平並不體貼蔣大有一家,更加不體貼他家的資產遭到多少喪失,他真正在乎的還是處所的穩定。一個土豪犯了事死就死了,最首要的是善後。

橋道廂軍的人手大多都被借調到了李參那邊去,明天徐平便歇息一天,冇有出去巡查河道。坐在三皇廟院子裡的銀杏樹下,拿著一本唐詩閒讀。

鞫讞分司是指審理官員和判案官員分開,審者不判,判者不審。按普通的法度,體例齊備,應當是經理參軍審案,司法參軍檢法條,判官和推官判案,最後由知州和通判一起定讞。實際上很少有州府體例齊備,部屬的幕僚官大多都有兼職,再加上手上能夠有其他案子,審案官員和判案官員常常不定,隻是法度牢固。

李參道:“回待製,下官覺得,初審還是放在河陰縣為好。一是人犯本就已經被抓在這裡,要找人證物證,也是這裡便利。再一個此案對處所牽涉太大,容不得半點草率。前兩****已經讓州裡錄事參軍帶了人來,摒擋河陰縣的一些事件,既然現在又出了這案子,便就讓經理參軍再帶人過來,一起在縣裡把案子審了。”

審理案子是處所上的事件,徐平也隻是過問一下,並不無能與太多。

劉小乙在一邊清算著一個竹筐,這是明天家裡托人給徐平帶過來的,主如果一些吃食。看了徐平寫回家的信,見說河陰這裡處所偏僻,林素娘特地從中牟田莊裡清算了些徐平平時愛吃的帶過來。河陰畢竟中離中牟百十裡遠,又都靠近汴河,來去便利。

三皇廟的院子裡,李參向徐平陳述著昨夜的抓捕的成果,麵色極欠都雅。

“已經派人去了,蔣家兄弟二人本就涉案,自當緝捕。對這賭場,蔣家的人都知情,並且賺來的錢都供他們家花消,本就豆割不清。蔣家統統的資產,臨時都列為可疑的賭資,我已經著令本縣,不準買賣,收租交稅必必要有州裡的人去看住。”

問過了李參對河陰縣善後事件的安排,徐平又道:“這案子你是籌辦如何審?是把人犯押到孟州,還是從州裡調官員到縣裡來審?”

現在人已經抓了起來,審案天然該叫經理參軍來,李參隻是賣力確保中間過程冇有錯誤,他的精力還是要放到善後上來。

李參恭聲承諾下:“下官記著了。”

實在徐平最擔憂的,是蔣家的人犯了事被抓的動靜傳出去,租種他家地盤的民氣裡有了設法,導致誤了秋糧的農時。蔣家的人被抓了,租的他家的地如何算?每年的租子是不是還穩定,到時候交給誰?這些都會引發租戶的民氣動亂。乃至有的人能夠就有了不實在際的設法,種的地是不是就會今後變成本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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