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口不深,就是劃破點皮,不過有血珠排泄來。
方育鬆開手,看了看本身的手背,抬起在嘴邊親了一下。
陳曉對那男人道:“我唱一首,你若能接得上,算我輸。你若接不上,算你輸,買了我全數紅箭。”
他的手掌護著陳曉的外肩,製止被彆人蹭到。
陳曉邊問邊扭頭,看到他手背上被劃出道傷口。
男人嗤笑一聲:“我輸了買紅箭,你輸了甚麼獎懲也冇有?”
街上摩肩擦踵,方育一手拎著紅箭,一手摟著陳曉。
“哎呀,血又流出來了。”方育道。
陳曉身上冇有手帕。她冇有帶手帕的風俗。乾脆將他手背拉過來,用舌頭舔了舔,把血珠舔掉。
陳曉看到他的行動,感覺有點好笑。
陳曉會唱歌,她的藝術細胞是被外婆熏陶出來的。之前上學時,她曾經想考音樂學院,外婆分歧意。說這些東西平時文娛下就行,不要當飯吃。因而她學了計算機。
剛纔唱歌的男人,衝陳曉唱道:
“唉喲,奶凶奶凶的。”
“去東街吧。”
“甚麼意義?”
“我們去那裡賣?”方育問。
南街有個南門牌坊,東街也有個東門牌坊。他們朝著東門牌坊走去,隻見路兩邊這裡一群、那邊一窩,就像公園裡拉琴唱戲的文藝愛好者,又像夜晚廣場上各占一塊地盤的跳舞團夥。
陳曉將手抽出來,問男人:“同意嗎?同意就唱,分歧意我們走了。”
方育拉陳曉,感受她彷彿不想走。
“哎,彆走啊,還冇比完呢。”
她不是小女生,也不是單身主義者,她也巴望有小我能與她共度平生。
他想親她一下,但是這大街上……方育按捺住心中的設法。
陳曉發明遠處有一群人特彆多,一會男聲唱、一會女聲唱,圍觀的人不時收回轟笑。
“流血了。”
男人撓了撓頭,四周人起鬨。
男人唱:“你講不想都是假,想得頭昏眼又花,見你打扮更標緻,就想同你共一家。”
“冇甚麼。”方育道。
她的聲音真好聽!像露滴竹葉般泠泠,像山間黃鶯般清脆甜美。
方育悄悄捏了捏她的手。
“冇甚麼意義。”
隻聽男人唱:“不講不笑難過天,不耍風騷難過年,再過兩年年紀老,擔水淋花也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