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長男人神采一變,擋到方育跟前:
說話的是年紀稍大的男人。
“春紅是我家兒媳婦,她如何能夠賣身給你們家。”
“你把她親爹親孃叫來,總不能你說甚麼就是甚麼吧。”
“等一下。”男人安撫了一下兒子,對陳曉道:
這時方育從後院走進鋪子,冷聲道:
“你做主?”男人眼神不善道:“她是我們家的人,你憑甚麼做主。”
隻是,他們一開端冇想著要來打鬥。
明天用飯喝酒時,大師說到春紅的事。小石頭問春紅,她跟阮家有冇有婚書。春紅說能夠有,不過她冇見過。因而小石頭出主張,讓她跟陳曉簽一份賣身契。如果阮家拿婚書要人,他們就用賣身契留著不讓她走。
至於春紅的爹孃,吳寶珠並冇有去奉告。
如果是在村莊裡,仗著親戚朋友多,他們或許就脫手了。但這裡是縣城,萬一人家叫來一幫人,他們恐怕都走不了。
不得不說,小石頭是個很會來事的人。如果是彆人求收留、並找到一份耐久穩定的事情做,除了說感謝,彷彿也冇彆的了。比方春紅。
“我看你們是開店做買賣的,以是跟你講客氣。如果你非要多管閒事,就彆怪我們不客氣了。”
陳曉也沉起臉:“她現在是我的人,她的事情我做主。”
小石頭站了過來,擋住門口:“這裡是縣城,你們不要亂來哦!”
小石頭看了看幾人,滿是男的。一個年紀稍大些、兩個二十五六,一個十七八歲看起來腦筋不太好的模樣。
陳曉嘴角抽了抽。
“賣身?”男人遊移了一下,惱道:“她憑甚麼賣身!這事她做不得主!”
“到彆處吃去!”男人冇好氣。
春紅聞言,麵色一變。
“哼,甚麼都曉得,我不曉得。我隻曉得她賣身給我了,她是我的人。”陳曉理直氣壯。
小石頭看這些人的穿著打扮,像是從鄉間來的。想到明天春紅說,她爹孃和阮家的人能夠明天就會來。
陳曉皺眉。開店做買賣,最好不要打鬥啊!特彆是本身先脫手。
“爹,我要吃。”傻子還在望著鍋裡。
“你們要如何不客氣?”
方育身上有股令人害怕的氣勢,年長男人不由有些內怯。
阮家喊了幾小我,找了輛馬車,決定第二天去縣城把春紅帶回阮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