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魏蓋軒在魏奕身後抓住他的雙手,蕭颯站在魏奕麵前割了他的喉。自從案子被定性為突發,司徒就在思疑,當時的魏蓋軒並不是想殺了魏奕,僅僅是想要節製住他,找到東西。畢竟,他們做了二十幾年的父子。但明顯,蕭颯不是如許想的。
林遙笑著,卻不解釋。他隻說:“有的時候,好人也要耍奸使詐。等著看吧。”
蕭颯頓時抓住溫雨辰的話,辯駁道,“對,當初我幫老魏裝了湯就是碰了內裡的菜盒,”
“蕭颯,顛末最新考證,你的指紋在保溫桶的底部。”
本來要學畫圖的。那陣子家裡出了很多事,就擔擱了。等我閒下來再去找徒弟,人家冇時候了,不教我了。大哭啊!!
“時候。”林遙肯定地說,“蕭颯和他的朋友冇偶然候了。”
“去就去!”蕭颯氣勢洶洶地走出房間。
22:30灑水器開端灑水,凶手在灑完水以後刻字。推算時候,魏奕在22:30的時候已經滅亡。當然了,他不成能走進案發明場就被殺,魏奕在現場內還跟兩個凶手扳談了幾句。言語反麵之下,兩名凶手才臨時起意殺了他。
林遙說完,司徒持續添柴加火,“如果不是雨辰勤奮洗了刀,如果不是蕭辛倫錯拿了生果,那把刀上就會有蕭辛倫的指紋。我們必定會鎖定蕭辛倫作為第一懷疑人。那樣的話,你會如何做?為兒子說出本相?還是眼看著他為你頂罪?”
明顯,如許的絕對對凶手來講是最壞的成果。
“你們翻找魏奕的衣褲卻冇有發明那樣東西,情急之下,就把搜尋地點轉到魏奕的歇息室。但是,魏蓋軒畢竟養了魏奕這麼多年,豪情還是有的。就是這僅存的一點親情,讓他冇法看著魏奕身後還被扒光,他把褲子給魏奕穿上了。顛末對現場和屍身的詳細排查,魏奕腿前下方的濕度要輕一些,就是說,穿上褲子的時候還冇有灑水。時候應當是22:23——22:28。最後魏蓋軒去了魏奕的歇息室。”從時候上來算,當時候的蕭辛倫發明錯拿了榴蓮,分開衛生間歸去換生果。而魏蓋軒走在他身後,看到了蕭辛倫的背影。
“你先答覆我。”
當統統能夠性都被解除,獨一剩下的“成果”即便看上去再如何不公道,也是本相。這就是推理,這就是複原本相的過程。詳細到魏奕案、到真假凶器上來講:凶器本身並冇有任何意義,換凶器,隻是魏蓋軒的抨擊心機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