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托人捎書[第2頁/共3頁]

當堂卸下了張宗文的重枷和腳鐐(音liào),從死囚改成待審,衙役把他帶進了淺顯的大牢。

“當然,我明天便去看望恩師大人。”河寧縣令若不曉得也就罷了,他已經曉得高敬元回京了,豈能不去看望?這也是走門路的機遇啊,凡事本身不主動,哪能占到先機?

彆人進大牢都哭爹喊孃的哀嚎,張宗文則忍不住大笑起來,笑得眼淚橫流。想不到出了死囚牢竟然冇上斷頭台,想不到竟然另有重審的機遇。

陳四維說走就走,走的那麼利索清楚就是一種態度。事情都調查清楚了,能夠確認是河寧縣令為官不清,查案不細,就算不定他的罪,他也難逃‘昏聵(音kuì)’二字。

河寧縣令冇想到陳四維當天就要走,他極力的挽留陳四維。“陳公子,何故如此倉促?本官不敢強留,但求公子小住三日,讓我儘儘地主之誼(音yì)也好。”

今後張李氏每天提兩個食盒去探監,既要給丈夫送飯又要給婆婆送飯。給丈夫送飯還好,張宗文總能向她道聲辛苦,說幾句暖心的話。

“便是相爺的門生白景辰。”

張宗文聞言不語,張李氏安撫他道:“我們縣太爺如此清正不會冤枉好人的,想是甚麼人捕風捉影罷了,縣太爺會查清楚的,村上誰不知咱娘剛烈?”

河寧縣令張嘴先笑:“陳公子,你來我未曾驅逐,你走好歹容我設席為你送行,如若不然,恩師曉得了定然怪我驕易。”

“我這是四周流浪無家可歸。”陳四維哈哈的大笑,徐平隻感覺有股心傷的味道,河寧縣令隻感覺這個半大小子很滑頭,套他的話真難。

官司還冇有正式審理,冇有顛末正式宣判,以是還冇有精確的罪名,收監的來由隻是疑其與人私通。

張李氏奉告了張宗文她墳場相遇陳四維,是陳四維過來幫他翻結案。張宗文叮囑她在家諸般謹慎,冇事不要去婆婆房裡。

陳四維隻用了半天時候就把這樁公案弄了個清清楚楚明顯白,現在張宗文的案子有了新的停頓,完整合適重審的前提。

陳四維俄然正色問道:“不知大人比來是否要去都城?”

第42章托人捎書

“隻因有一天中夜後我聽咱娘房裡有人聲,我便闖了出來,雖冇見著人,卻見著床下一雙男鞋,娘說是給我新做的鞋,第二天又說鞋做大了被她給剪了。”張宗文低頭感喟。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