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朕本昏君[第1頁/共4頁]

暮青也道:“陛下聖明!”

即便是極刑者減為放逐,流罪以下者一概赦免,也比贓官不赦強。再者,撫卹銀兩一案牽涉浩繁,若朝中分歧反對,陛下要查也是查不下去的。怕隻怕元大將軍不肯罷休,要為邊關將士討個公道,那此事便有些費事,隻怕到時會推出幾個替罪羊來。是以,此事不提早籌算不成。

堂外,百姓尚且無聲,崔遠已露狂喜之色!

“大赦天下乃聖意,誰也改不了,我有彆的話與崔夫人說。”暮青一瞧崔遠的神情就知貳心中所想。

元修自樓上縱身一躍,落地時已在大堂門口,掀了簾子便走了出去。堆棧門口,兩隊親兵正站崗,元修問:“英睿去了那邊?”

這時,聽步惜歡又道:“方纔,英睿將軍曾言,士族犯法與百姓同罪,朕覺得此言差矣。百姓犯法,鬥殺一人十人。士族犯法,傷害萬民。似泰和殿大學士李本、奉縣知縣之流,貪贓枉法,傷及邊關將士家眷,擺盪軍心禍及國本,其罪難赦!贓官犯法,雖不見血亦甚於民,罪當重處!朕大赦天下,乃為施仁於民,而非施仁於臟吏,是而吏犯贓罪,不赦其罪!十惡不法,不赦其罪!自朕之一朝起,為官貪贓罪同十惡,不赦!”

過後,留給奉縣百姓的是那雪路鮮衣人獨行的影象……

“臣等不敢,陛下金口玉言,自不成失期於民,但亦不成有違朝製。我大興自高祖天子起,便有大赦之製,新皇即位、立後立儲及天雞星動皆赦天下囚徒,其他嚴峻喜慶時赦天下皆極刑者減為放逐,流罪以下者一概赦免,未曾有十惡不赦及贓官不赦之製。臣請陛下遵祖製!”

百姓高呼之聲仍存,大雪如鵝毛,覆了長街,步惜歡走上長街,百姓分如潮流。隻見如鴉人頭分作人字,路上有人獨行,雪路,鮮衣,衣袂獵獵如畫。

這一日對奉縣來講是冗長的一日,夜裡朝中二品大員被殺,淩晨屍身被髮明,晌午縣衙堂審,一件朝官被殺案牽出撫卹銀兩貪汙案,幾乎變成亂民暴動,後帝王公佈大赦才止了暴動。

十八年了,這一日竟等了十八年。

這日,暮青等人跟在步惜歡身後出了縣衙回了堆棧,範高陽等人卻在縣衙內不敢出去,直到百姓都散了纔敢偷偷出來,由龍武戍衛著回了福順堆棧。

“遠兒,何人來訪?”這時,楊氏的聲音自主屋裡傳來,聲音落下,人已走了出來,見是暮青,也怔住了。

“剛走,也就一盞茶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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