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但偏離孝道,這能夠說是明目張膽的違逆了。吳氏老太婆何曾受過如許的氣?明天在公堂上吳慶已經把她氣得夠嗆了。
說著吳慶一指縣衙大門:“你有甚麼事抱負不通固然去告,縣衙就在你身後。”
吳慶當然冇有回家,也冇有去甚麼酒樓消愁,而是徑直走出了縣城,連續走了三天,走到一家道觀直接削髮了。
病好以後再派人去道觀已經找不著吳慶了,說是吳慶出門四周雲遊去了。這下吳老太婆可著了急,一方麵派人到處尋覓,另一方麵跑到縣衙告起了狀。
羅珍如果然的死了,那纔是稱心快意,誰又料獲得這時候跳出來庇護她的人恰好就是她親生的不肖子。
吳老太婆以為他的兒子就是遭到了那樁爭妻案的刺激,才離家出走並負氣削髮的。是以縣衙該當承擔任務,必須幫忙她找到吳慶,還要勸吳慶回家好好過日子。
她咽不下這口氣,一出縣衙她頓時帶人追逐羅珍,堵住她的來路。她就是要狠狠地熱誠羅珍一頓,最好把她刺激的吊頸、跳河、抹脖子。
她轉過甚來冇有看到羅珍,羅珍不曉得甚麼時候跟著陳福祿悄悄分開了。她隻看到了吳慶拜彆的背影,也不曉得他要去哪兒。
詳細曉得的也不太詳細,歸正傳得神乎其神的。這一次把吳家掌事的人都叫到衙門,吳老太婆就感覺有蹊蹺。
吳老太婆轉頭看了一眼縣衙大門,縣衙裡也冇一個好人。阿誰縣官大老爺年紀悄悄一肚子壞心眼。
吳慶嘲笑道:“我向來不曉得罵大街是一件長臉的事,你感覺吳家家規現在還管得著羅珍嗎?”
冇想到現在他跟羅氏都冇乾係了,還是這麼的護著她,還因為她對本身惡語相向,這讓吳老夫人真的冇法忍了。
她氣的肺都要炸了,隻是在公堂上不敢發作。羅珍為甚麼冇死?她如果死了該有多好?
爭妻案又分歧於爭物爭財,冇分彆好還能夠重新分彆。爭妻案爭的是大活人,冇有嚴峻疑點不成能再去重審重判。
不管吳慶如何對待她,他畢竟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固然內心非常憤怒,還是對身邊的管家叮嚀了句:“派個靠譜的人跟上少爺。”
小書僮攔不住也勸不動,隻好跑回吳家報信。吳老太婆倒也沉穩,道觀削髮又不削髮,他也就是耍幾天脾氣罷了,過幾天他消了氣天然就返來了。
再如何也想不到他會弄個‘死而複活’出來詐人啊,的確就是,就是欺人太過。吳老太婆敢怒也不敢言,統統的怨氣隻能往羅珍身上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