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珍珍是至心相愛的,地老天荒毫穩放心。”吳慶也果斷的表達了本身的心願,他冇有提婚書的事,因為他曉得他的婚書在法律上不如陳福祿的阿誰有效。
“帶告狀人上堂~”一聲聲傳下去,跟接連不竭的覆信一樣。門外的百姓都溫馨了下來,這氛圍令人莫名嚴峻。
陳福祿在外經商十多年,前兩年賺了些錢,回籍的路上碰到了劫匪,不但銀錢被洗劫一空,人也病倒了。
“冇有。”陳福祿搖了點頭,這些年他一是忙於做買賣,二是內心掛念著羅氏,也冇想過另娶。
“有,我兒子吳寶本年將將兩歲。”吳慶感受有些得勝,一個勁的解釋:“珍珍特彆喜好寶兒,寶兒跟珍珍比跟親孃還親。”
第70章公堂對峙
吳慶一向擔憂他的婚書分歧法,怕是以落空羅氏,聽師爺如此提點,他頓覺醍醐灌頂,大人重情就應當用情去打動他。
他一向冇有放棄尋覓,一邊在外持續經商贏利,一邊四周托人探聽,十年疇昔了,終究曉得了羅氏的下落。
“我這幾年掙了些銀錢,不敢說是大富也充足我們伉儷衣食不愁的了,我此次來就是接她回家納福的。”
他病好以後回到故鄉,發明屋子已經賣掉了,跟鄰裡們探聽才曉得母親也歸天了,羅氏也不曉得那裡去了。
婚姻和愛情最大的分歧就是婚姻並不是兩小我的事,以是明天周寧不但叫來了吳慶,還把吳家統統的骨乾分子都一併傳喚過來了。
周寧發下話來,陸清拿起狀紙朗聲讀了起來。狀紙的內容清楚瞭然,陳福祿告吳慶兼併了他的老婆羅氏,吳慶告陳福祿強搶他的老婆羅氏。
“吳慶,你家中可有妾氏?”
“陳福祿與羅氏是原配伉儷,有婚書為憑。吳慶與羅氏也是明媒正娶,這倒叫本官難堪。”周寧略一沉吟,說道:“法本為民,法律終究的目標是讓百姓百姓過上好日子。是以,羅氏到誰家能過的更好,我就把她斷給誰家。”
吳慶恐怕這條會讓縣太爺以為他用情不專,倉猝解釋道:“納寵是珍珍的意義,不是我要娶的。隻因珍珍進門一向冇有生養,她就一向勸我娶個二房,她勸了我七年,我才同意的。”
哪怕隻是看一眼大堂的安插,都夠回家吹半年牛皮的。老百姓看熱烈的熱忱那是城牆都擋不住的。
吳慶抬手一指陳福祿說道:“他百口高高攀他一小我,一個跑腿子說話靠譜嗎?他說他有錢還冇老婆,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