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縣令轉過甚看著師爺,眼中滿是迷惑,如何我打不得這小子嗎?莫非他有甚麼來頭?還是你能鑒定他真的是良民?
甚麼有效的東西都冇問出來,還被他給諷刺了一通,這叫甚麼事?張縣令讓他給噎得愣是說不出話來,臉都氣得發白了。
“你的書僮現在那邊?”張縣令料定他說的是大話,文人出門名符從不離身,名符是身份的意味,那是光榮!莫說帶馳名符辦事便利,就是吹牛也便利啊。
周寧天然是馳名符的,不過他並冇有帶在身上。他是去到差的,要帶的東西未幾也不算少,都由下人打理並帶往他要到差的雲江縣了去了。
“周寧。”張縣令強壓著一腔火氣問道:“你說你中了秀才又中了舉人,本年還入了春闈,有何憑據?名符安在?”
明天師爺想到個好主張,先把劉王氏放歸去,就說已經查清她是無罪的了,她的丈夫仍按人丁失落處L縣衙會持續派人四周尋覓的。
劉五柱想去江南做買賣,劉王氏不想讓丈夫遠行,又是勸又是鬨的不準劉五柱走,是以兩人鬨了衝突,劉五柱酒後還脫手打了劉王氏。
周寧並冇有急著解釋他是否真的有功名在身,而是半含笑意半含怒意的問了張縣令一句:“這不首要,恕鄙人衝犯,大膽問一句,小可若無功名在身,明天是不是就該死挨這二十大板?”
張縣令抓起公案上的判簽就要往下扔,師爺倉猝附身疇昔攔了一下:“大人,且慢。”
他之以是在公堂上跟縣令說那麼句打趣話,就是想亮出身份,同僚之間說句笑話也不算過份。他千萬冇想到,縣令連跟案情有關的話都冇問上幾句,就要對他動刑。
八月十七那天,天還冇亮劉王氏就起床做好了早餐,劉五柱拂曉便走削髮門,劉王氏送他到家門口,叮囑了他一些話便含淚回房了。
‘學曆證書’實在就是一種特製的腰牌叫‘名符’,專門用來‘驗明正身’的,是大靖王朝文人公用的‘身份證’。
“半夜燈火五更雞,我哪一天起的不早?”周寧知D縣令不會無緣無端隨便扯個日子出來問他的。
劉五柱冇有理睬劉王氏,跟老友夏老三商定八月十七日朝晨登舟同下江南。劉王氏見劉五柱決計已定,便替他打理了行囊。
如許的官怕是草菅性命的事都成了家常便飯吧?周寧不屑跟如許的胡塗官為伍,甚麼同僚之誼讓它見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