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寧的確就是在明知故問,這讓張全利感到非常驚奇,莫非周寧不肯意告秦錦麼?
人證人證說不出甚麼來,物證物證不敷全麵,隻要幾枝淺顯的箭底子申明不了題目。
張全利又從袖筒裡拿出一張紙來,他把紙悄悄的往桌子上一拍:“這是姓杜的親筆寫下的供詞。”
周寧隨便的一撣袍子,手指碰到了佩玉。他拿起佩玉,問張全利:“張兄,這塊玉很貴吧?”
律法就是這麼回事,明曉得冇有效,必須得有確實的證據才行。這是一樁驚天大案,但是告輪不到周寧去告,查也輪不到周寧去查。
周寧就是再恨秦錦,也冇有來由上金殿去替張全利告狀,告隻能是告秦錦派人殛斃張全利得逞,得逞就必定告狀成了笑話,天子一句話就能把這事抹平,攻訐幾句就算疇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