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後記】――百足之蟲73[第1頁/共4頁]

薑大海帶著極重的殺機,但話裡話外不顯山川,當真是純熟到家,埋冇得天衣無縫。

才見死者他便麵癱了,把手擱在旁人背上,跟著用力撓伸頭來摻合的交警腦袋,“怪事!如何又是薑家?一家都滅光了,究竟是誰乾的?”

她疼了三次。

“妖精”不見他的眼睛,天然辯白不出這薑大海的目標。

“嗯……此人是誰?”孟贏溪一時候冇認出這個戴墨鏡的人,“聲音好耳熟……我熟諳麼?”

孟贏溪用手捂在胸口剛好能粉飾住破洞,本就有部分女孩因特彆部位有著捂胸口或捂小腹的行路風俗,她這麼做,冇人會眼熟奇特。

“李佩瑤,你這話是甚麼意義?”

巡查的交警在次日發明變亂現場,就前去勘察,他們本來下落拓心態遵循法度去一一檢察,成果卻發明車裡有具並非因車禍而亡的男死屍,數個靈魂均嚇得夠嗆!

郭紅虎接到報警帶人趕來現場……

有輛酒駕的長安小貨車在黑夜不謹慎撞到停在大攀枝花樹腳的奔馳車上,小貨車撞了個稀爛,它就是想逃逸也逃不了。

薑大海見“李佩瑤”神采雖淡然,但卻很隨便地就上了車,他甚是歡暢,心想:“小狐狸精,你死定了!”

刑偵大隊三天後才接到報案,還是因為一起交通變亂,不然這奔馳車貼著黑膜,不細心看,冇人曉得內裡死了人。

如果不取走槍,就會被奪目的本身人查出槍彈是反彈回擊的究竟,那麼……槍彈為何反彈?鬼霧豈不在再現?

因為敵抄本就是差人,他擔憂此中有詐,思疑本身是不是早被警方尋出甚麼馬腳給盯上了,因而嚴峻地察看身後的車輛。

為甚麼要取走手槍?

高速行駛了十幾分鐘後,薑大海把汽車停靠在了郊區門路邊上的一棵大攀枝花樹下,這裡很孤寂,四周都冇有住民房屋。

四周不知情的人見校花上了豪華大奔,戀慕之餘順心機疑她是不是因為姿色可佳,暗中被某位富豪給包-養了。

很快,兩邊就已處於得當的間隔,車窗玻璃緩緩落下餐。

“對對對!感謝你還記得我。前次你說過有事找差人,以是我就找你來了……”

工人順動手指的方向看疇昔,她在修建工人的眼皮子底下悄悄把槍袋扔進了正在灌溉的混凝土基坑裡。

她心道:“此人的城府極深,或許又要肇事端。唉……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該來的畢竟要來,隻不過期候上遲早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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