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後記】――百足之蟲10[第1頁/共4頁]

自說著,孟贏溪取出耳塞戴上,她很快便笑起來,“還挺舒暢,如果戴上它泅水彆說是水進不來,連聲音也被斷絕,全部天下都溫馨了。”

“剛纔聽你在電話裡說甚麼……配對?”

“這個彷彿是耳塞吧?”

李佩瑤的泅水技術非常好,因為母親的一名同窗是省級專業泅水隊的退役隊員,在讀初中的時候,她跟從這位阿姨整整學習了兩年,靠近專業運動員水準。

敏捷的思惟浮生出遐想,她的雙眼驀地大睜,“哎呀我真笨!把電池粘到耳塞上,塞進耳朵裡不就行了嗎?如許電池既不會掉落,還能製止它遇水短路見效!”

“這東西我還向來帶過呢,不曉得是甚麼感受。”孟贏溪翻開泳鏡盒,把泅水鏡取出來戴在了眼睛上,然後想回想了一下李佩瑤在泳池裡的英姿,她非但是會泅水,還很超卓。

“唉……”李卓航如有所思地回身歎道:“女兒漸漸要飛出去了!”

說來也怪,這小小的鈕釦電池電量不大,它竟然能一向保持“妖精”顯身,這都快七天了,她還冇換過一粒電池,真是奇特的天狼金屬。

在一旁的“父親”虛耳聽了個大抵,曉得女兒要出去玩了。

“呀!好高興!”她振開雙臂狂喜,儘情的笑聲連綴不竭。

“纔出去幾天年甚麼?”王雪梅不屑地搭過話,“等她嫁人今後你就體味出甚麼纔是真正的飛走。”

料想到親吻狀況時,“妖精”不由得臉部發熱,她拍了拍腦門,“兩人共用一個身材,這類事算誰的?我可彆太入戲,到時候想抽身都難。”

她到鏡前一照,若不細心看,根基冇人能看得出來這裡塞著個東西,還覺得是黑耳洞呢。如果再用頭髮一遮,彆人想看也尋不見,*絕對安然,她很對勁本身發明的鋒利暗器。

“妖精”從海量的影象中搜刮資訊:李佩瑤自從讀了高三她就再冇有出去觀光過。不但如此,連她愛好的跳舞和泅水也都被迫停止。

孟贏溪踩著凳子,從櫃子頂上拿下一個紅色的觀光揹包,用抹布擦了擦陳灰。

“叭”一記飛吻過先人就回了屋子,飄聲繞梁,“感謝爸!我去清算東西了。”

“妖精”急不成待地查驗,她把腳上帶電池的拖鞋劈啪拋棄,仍然顯身,勝利了!

泅水鏡被愁悶地放回盒子裡,這時她瞥見盒子一角的耳塞。

“李佩瑤,你還好嗎,有冇有飽飽睡了三天?”

孟贏溪利用電池的體例並不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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