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雪也請易彥彬母子看了蘇曼的照片,但二人表示從未見過蘇曼。

“你曉得我們為甚麼再次來找你嗎?”

雷韜算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固然他靠近蘇曼的動機不純,但調用手機店的房租,是為了給前女友交醫療費,其本質也不是太壞。

杜晨微微一笑,和聲勸道:“好了,這事就算說清楚了,前天下午兩點到四點,袁丘在你家,冇有作案時候。你同意做袁丘的時候證人,如果我們查出袁丘的確存在作案懷疑。譚玉,你曉得本身改承擔甚麼結果嗎?”

楊程宣稱米怡萱到了弘業巷的民房後,他就開車出去兜風。直到下午四點,他才把米怡萱的寶馬車停迴文庭苑。米怡萱遇害時,他並冇偶然候證人。

袁丘就是在夜場熟諳譚玉的,他蹲了十年大牢,出獄才幾個月,與譚玉瞭解的時候並不長。

“我可冇讓你扯謊,隻是請你實話實說。”

換言之,源豐大廈的監控,並不能證明袁丘在全部案發時候段,一向待在C棟1905。時候證人譚玉的話就變得相稱首要,但一個差點被袁丘企圖不軌的女人,反倒給袁丘作不在場證明,多少有點讓人質疑。

譚玉也不是林城本地人,春秋二十八歲,長相還不錯。在林城一家貿易公司做酒水傾銷已經三年,賣力向夜場傾銷公司代理的幾種紅酒。

杜晨當然也能瞭解譚玉的擔憂,一個因為用心傷害罪坐了十年監獄的人,信賴誰都不肯等閒獲咎他。誰也不敢包管,這類人能真的洗心革麵。再說袁丘與幾個夜場的乾係還不錯,譚玉為了事蹟,也不會跟袁丘把乾係搞得太僵。

賀平在案發當天下午兩點過,乃至還去過案發明場合在單位樓,並且上樓時被王大媽瞥見。當時米怡萱剛上樓,賀平停好車就跟上樓去。一樣冇有人能證明,賀平是否在米怡萱之掉隊入案發明場。

“譚玉,袁丘跟你談天的時候,提到過他哥哥嗎?”

“是啊,你說袁丘確切在譚玉的酒杯裡倒了聽話水,她竟然冇有多大反應。隻是用很平常的態度說了一句‘我就曉得那傢夥在我酒裡動了手腳’。杜哥,我以為譚玉跟袁丘的乾係彷彿不普通呐。如果換作彆人,傳聞本身的酒裡被人下了藥,起碼也要問一句,警方會如何措置這類行動,可譚玉對此竟然毫不體貼。”

杜晨笑而不答,鐘念介麵說道:“譚蜜斯,你現在是袁丘的時候證人,隻要你能證明,米怡萱遇害時,袁丘不具有作案時候。以是我們但願你必然要說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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