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華?”芮雪不解地望著可芸。

“見過一次,就是衛正陽和錦萱結婚的時候,在婚宴上見的。”

“你思疑他?”

“應當有兩個。錦萱跟衛正陽仳離今後,還在用衛正陽之前給她辦的手機卡。我就跟她說,讓她本身辦張手機卡,現在辦很多事都要綁定手機號,比如銀行卡,車輛資訊另有保險甚麼的,用本身身份證辦的手機號才便利,她就辦了一張。衛正陽那張卡,不曉得她還給人家冇有。歸正這兩年我打她電話,都是打的新卡號。”

據羅永炎先容,費立超的老婆叫馮杏茹,家是化良鄉的。長相馬草率虎,脾氣暖和,跟費立超還冇結婚就先懷上了孩子。兩人婚後住在村裡費立超家的老屋子,大抵一年半前,費立超開端和馮杏茹吵喧華鬨,冇過量久馮杏茹就分開了費立超和兒子。

可從法律的角度來講,費立超和馮杏茹冇有仳離,他在東城財埠那套房產,天然屬於婚姻存續期間的伉儷共同財產。費立超要想仳離,就必須給馮杏茹一筆錢作為賠償。

“可芸,案發當天,費立超與梅錦萱有電話聯絡。這事瞞得了一時,但是瞞不久啊!”

“那就對了。既然費立超不曉得警方並未找到梅錦萱的手機,他坦白本身在案發當天曾兩次聯絡梅錦萱,還成心義嗎?”

“他們誰先買的屋子?”

“他和馮杏茹是如何熟諳的?”

“梅錦萱和費立超的乾係如何樣?”

“羅村長,我們的說話,但願你不要奉告彆人。”

“那孩子平時是誰照顧?”

“那馮杏茹去找過費立超嗎?”

芮雪掛了電話,對費立超的思疑又深了幾分。他和梅錦萱住在同一小區,一個2號樓,一個4號樓。明顯不成能像費立超本身說的那樣,他和梅錦萱在小區裡很難會麵。實在他很體貼梅錦萱,連小區停水這類小事都會提示對方,這也申明他是一個非常細心的人。

“那你以為衛正陽又是甚麼環境,他為甚麼也不提這事!”

“嗯,感謝您的共同,再見!”

“來過兩次,都被立超他媽攆走了。”

“哎,費立超說馮杏茹太懶,整天待在家裡不找事情。馮杏茹嫌婆婆不會帶孩子,非要本身帶。兩邊吵了幾次,氣頭上說話都不好聽,馮杏茹平活力,就扔下孩子走了。”

“嗬嗬,冇甚麼,再見!”

“以是我想,費立超能夠曉得,警方並冇有找到梅錦萱的手機。他在案發當日聯絡梅錦萱的阿誰號碼,是用衛正陽的身份證辦理的。就算是鐘念和簡逸,查到衛正陽有兩個手機號的時候,也冇有想到,此中一個號碼是梅錦萱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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