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吧?他殺人殺上癮了?”

“隨便,去哪都行!”

“顧從揚是2000年2月3號那天早晨,駕車回籍下時出的事。當天白日,郭遜用過車嗎?”

“是郭遜提出分離的?”

“我陪郭遜看房的時候去過一次。”

“冇有,他隻跟我說,那家男的在工務段上班,平時就老婆帶著兩個女孩在家,冇提過名字。簡隊,那家人如何了?”

“冇有啊!”

“你說看魚塘的那小我叫甚麼來著?”

“還不是搞阿誰賺來的。”

“就你們兩小我?”

“是。”

“嗯,郭遜說,他和田媛已經分離,萬一哪天我們被抓住,就算把田媛咬出來,我和郭遜也不成能少判幾年,田媛確切也冇乾甚麼,多一事還不如少一事。”

“是啊!”

“屋子拆了,他住哪?”

“哎……”簡逸輕歎了一聲,“十幾年前草堂這邊假鈔眾多,很多人以此不法攫取好處。甘寶升當時也算是這圈子裡的大人物,但畢竟也難逃法網。到了最後,落了個妻離子散老景苦楚。”

“雷所,你來評評理,我到底犯了甚麼法,你所裡的兄弟一出去就讓我跟他走,我還打著牌呢,要跟他走了,輸掉的錢還如何扳本?”扯著那名警察的小老頭恰是甘寶升,那副形象比實際春秋起碼大了十來歲。

“當年郭遜住在雲廬巷,他有個女朋友,你曉得嗎?”

“雷所,你們到底找我甚麼事啊?”

“郭遜冇跟你說過?”

“雷所,甘寶升比來在做甚麼?”

“在你和郭遜就逮之前,就達成共鳴,不會把田媛牽涉出來?”

“郭遜這筆錢是如何來的?”

顧從揚跟著甘寶升和郭遜混飯吃,完整有能夠幫郭遜殺人。假定鐘老疤偶然中找到甚麼證據,必然會招致顧從揚的滅口。

“曉得,郭遜跟我說過。”

“郭旭那棟屋子隔壁,住了一戶姓孟的人家,你曉得嗎?”

“把人叫出來吧!”

“哎,田媛也冇做甚麼,就是幫手看屋子,詳細事情她向來也冇參與。”

“1999年6月,田媛偷了郭遜六萬塊錢,他跟你……”

車開進村口,侯峰瞥見路邊停著一輛警車,一名身著禮服的中年差人推開車門,笑吟吟地走到侯峰的車前。

“那,那件案子不是早就……”

“那就去警務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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