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歐抄船腳?”
“應當是十一月,月尾連著下了幾天雨,氣候特彆冷。邵偉白日要上班,我去樓上見他門上冇貼紙條,就想早晨等他放工返來,再去找他,誰曉得早晨他也不在家。”
“呃……”大姐想了半天,還是點頭。“我真記不住了。”
“感謝了,大姐!”淩可芸回身就想下樓。
張主任讓財務查詢邵偉當時的報銷憑據,可邵偉當次供應的票據中,並冇有從陸朗返回林城的過盤費票據。
邵偉並不算林城本地人,他初中畢業時,父母地點國企團體搬家至林城鑫天區,一家人的戶籍便遷入林城,父母至今仍住在侷促的單位宿舍。邵偉在狀師事件所事情這幾年也存了點錢,客歲年初在城郊連絡部按揭了一套三居室的期房。
客歲十一月,黔峰事件所接到一起拜托停業,需求派一名狀師到陸朗縣為一家公司措置股權事件。邵偉於二十六號前去陸朗,估計事情時候是三天。二十六號是禮拜三,到禮拜五中午,邵偉向張主任彙報事情已順利完成。
老歐是橡膠廠的退休職工,為人比較熱情,主動承擔了幫全部單位抄水錶的任務。據他先容,邵偉每個月的二十八九號,都會把水錶讀數貼在門上。唯獨客歲年底有一個月,邵偉忘了在門上貼紙條,他上樓拍門,邵偉也不在家。
“一月十五號,尤佳瑩借給邵偉五十萬,全數都是現金,邵偉給尤佳瑩寫了一張冇有說明還款日期的借券。張主任,這明顯不太普通吧?”
“是啊,每個月月尾,老歐都要到各家抄船腳,我們這用的是總表,要抄了各家的分表纔好攤船腳。”
“查到了,邵偉有個同窗在涼都礦管局上班。客歲十一月二十八號中午,邵偉給這個同窗打過電話,說想去涼都看看他。”
“小淩,邵偉那次去陸朗出差,與他捲入的行刺案,有甚麼乾係嗎?”張主任已然看出淩可芸有點不對勁。
“那你是甚麼時候才抄到他家水錶的?”
“張主任,邵偉隻報了從林城去陸朗的過盤費,返程的過盤費如何冇報?”
“涼都距陸朗有近一個半小時的車程,並且與林城是反方向,你思疑邵偉那兩天去了涼都?”
“你是……?”
淩可芸去過一次邵偉租住的屋子,他劈麵住了一對中年佳耦,傳聞是橡膠廠的下崗職工。老婆身材不好,長年在家療養。丈夫一人掙錢養家,還要供女兒外上大學。
淩可芸點了點頭,正想感謝歐叔,蔣明洲給她回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