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來過我家,當時候他就想害我兒子,幸虧我發覺到了,不讓他進門,他就威脅我,威脅我的兒子,他早就想對我兒子動手了!”
周美琪顯得很氣憤。
李特的聲音並冇有很大,並且顯得很安靜,就彷彿在訴說一個真諦。
但對於許落曾經去過蘇家這件事,韋局還真是不清楚,局裡應當也冇人提起過這個事,大師應當都是不知情的。
可他的限度有拿捏得方纔好,蘇赫宣形成了嚴峻燒傷不假,但並未引燃病院的根本設施,也冇有傷及其他任何無辜大眾。
周美琪一臉冷酷。
周美琪的話語,讓韋局長感遭到了威脅。
再者,許落一向是被動防備,放火燒蘇赫宣的是李特,而不是許落。
退一萬步講,就算你周美琪要尋仇,也該找李特,如何就必然要找許落?
但到了周美琪的嘴裡,反倒成了許落挑釁蘇赫宣,她兒子不過是被動反擊。
但他將酒精事前藏好,申明他有備而來,這就觸及到他的主動企圖。
再加上病院監控第一時候外泄,收集上全都是這一事件的視頻,想要節製已經來不及。
周美琪的神采非常扭曲,已經到了走火入魔的境地。
因為他旁聽了詢問李特的全部過程,對於李特,貳內心也保持著警戒。
“遭了!”
李特所用的是病院裡的消毒酒精,屬於當場取材,而非本身籌劃製備的傷害品。
起碼旁聽了全部過程的韋局,對李特的印象是難以消逝的。
但放火這個行動觸及放火罪,並且放火本身極有能夠風險大眾安然。
韋局自問閱人無數,也見過太多在理取鬨的人,可從未有人能讓他感到如此惱火。
“你倒是說說,他如何威脅你的了?”
但環繞李特是否冒犯法律,是否要告狀他,還是產生了很大的爭議。
不管是李特隻能用滅火器,還是病人和家眷隻能用凳子和輸液杆等物品,都足以證明,病院裡冇有其他路子和渠道能獲得能製止犯法的東西。
以蘇赫宣四周砍人的犯法行動來看,病院裡的人,都有告急避險和見義勇為的權力。
她兒子欺負彆人的時候,就是弱肉強食,誰的拳頭大誰就有事理,現在她兒子虧損了,就成了弱勢群體,誰弱誰有理。
潛入病院大殺四方的是她的寶貝兒子蘇赫宣,許落隻是庇護了群眾大眾,做到了差人該做的事。
“你是誰!關你嗨(屁)事!你胡說八道甚麼!你挨千刀,你遭雷劈!”
這是個極其卑劣的主動企圖,但如何界定他是為了合法防衛和製止犯法,還是蓄意抨擊和歹意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