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案發現場的火[第1頁/共3頁]

四周溫馨得嚇人,他乃至能聽到本身的心跳。

莫非說,是村民們想要趁著李特被拘的空當,毀掉李特的“按照地”?

莫非說,他們曉得證據就是王靈官泥像裡藏著的攝像頭?

他能夠盯著滴水的水龍頭一整天,守著嚓嚓作響的電電扇,隻為了看清楚扇葉的轉動,感受氛圍的活動,他也會察看樹蔭下的丁達爾征象以及天空中的流雲。

太多的疑點冇法解釋,廚房被燒已經是不爭的究竟,要曉得這裡一樣是案發明場的一部分。

放火的猜想一旦閃現,就很難被壓抑下去。

他還記得這個智商如同怪物一樣的孩子,彷彿對統統東西都不感興趣,隻是癡迷於活動性的東西,就像一個冷血的青蛙,隻要俄然閃過的蟲豸才氣吸引他的重視。

從這一方麵來講,李特將本身帶入王靈官,彷彿也就冇那麼違和,乃至有些“該當如此”了。

還是說,他們跟李飛馮玉梅的案子有乾係,恐怕警方再查出點甚麼東西來,以是才鋌而走險製造失火不測,以此來毀滅證據?

這村廟本來是李特和他的師父居住的處所,餬口設施比較老舊,水龍頭就安在廚房前麵的天井裡,龍頭上接著軟水管,是平時便操縱來灑掃院子的。

乃至於每天上學的線路都必須牢固,如果有車輛或者彆的東西反對了他的線路,他會呆呆地等候車子開走,也不會挑選繞路。

他用水管將本身淋了個透,操起滲入的抹布就衝進了廚房。

許落衝疇昔踢開了門,一股子火焰劈麵而來,像疆場上的火焰放射器一樣,將他的頭髮都燎燒了起來。

他們跟許落一樣,找不到攝像頭的主機,又搬不走王靈官泥像,乾脆一把火燒掉?

但實在啟事倒是女同窗的皮膚比較白,比男同窗的更清楚一些,畢竟他對女同窗冇有興趣,對男同窗也冇有興趣。

即便警方冇有搜走證據,他們完整能夠來取走證據就好,為甚麼就必然要燒燬這個處所?

“你是差人啊許落!你是差人!”許落心中不竭對本身號令,不竭給本身打氣。

也恰是以,他經常遭碰到校園暴力,飽受淩辱,但他又像冇有痛覺普通,任由霸淩者如何拳打腳踢,他向來不吭聲。

但警方蒐證的時候,他們底子冇法靠近這裡,他們又如何曉得警方冇有搜走證據?

這聽起來實在有些冇法無天,但在花麻地如許的閉塞村莊裡,再難以設想的事情,都變得那麼的理所當然。

而李特用得最多的,就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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