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這位禦史大人也隻是為了給本身增加一點政績,冇深思此事真能獲得朝廷措置。這就像後代一些構造有事冇事的辦一些毫無用處的“學習”、“培訓”,全為年關總結時有說可說。表示本身在辦事一個事理。
但是現在國朝法紀已遠不如建國時峻厲,喝公酒實在算不上甚麼大事,就算被人搬下檯麵說事,頂多怒斥一番或者罰幾個月俸祿,哪有就此罷免的。事出變態必有妖,花知縣細細考慮一陣,竟然被他想出了此中事理。
實在現在不比建國時候,國法法紀已經鬆弛了很多,很多端方名存實亡了,但是這些規定並冇有打消,如果真有人把它搬下檯麵講事理,那麼這些塵封已久的端方還是要起感化的。
蘇循天隻道他一貫怯懦的弊端又發作了,冇好氣地答道:“有葉大人幫手,早就措置的乾清乾淨,還能有甚麼後患?此事早已停歇,那戶人家也冇人出來討公道。正所謂民不舉,官不究,還能出甚麼亂子。”
卻不想這份彈劾奏章竟然被準了,成果這位實權的同知大人就此被免除差使,成了一個有官無職的散官。說它風趣,便在於這位禦史大人隻是為了本身的“年關總結”湊點質料,並非真想告倒楚大人,成果動靜一出,弄得這位禦史大人好不難堪,雖說禦史就是糾察百官的,可這麼點小事都要彈劾,那在處所上還如何混。豈不被統統官員疏離,弄得神憎鬼厭?不幸的李禦史冇法挽回,隻得日酗酒解憂,經常酩酊酣醉,當然,他喝的絕對是私酒。
想至此處,花晴風忽覺本身大有先見之明,不由洋洋得意,他推開流派,遠遠有爆仗聲零散響起,年節的味道已然垂垂滿盈開來,聽那爆仗聲聲,花晴風心中也是大感欣喜>
但有一條,公酒之特彆,就在於一個公字,隻能用於公事,你奉送鄰州鄰郡官員,那也算是公事,但是贈送人、收受人,包含回饋對方的公酒,都不是私家的,還要收回官庫,如果你留下享用,那就犯法了。這就像後代官員國事拜候,收到他國奉送禮品,不能就此當作私產一個事理。
待統統亂到不成清算,則或由內奸入侵,或由內鬨代替,改朝換代,重修次序,然後再次反覆一個興亡代替的循環。不管是天然界還是人類社會,都免不了這個規律,這也算是天道的一種自我修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