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爭辯[第1頁/共4頁]

公然程大財主下一句就道:“他不是有個崽子要生出來麼?我閨女如果被他打了罵了,就照單全收還給阿誰婆娘。如果我閨女受了傷,就把阿誰婆娘開膛破肚取出來小崽子。”

這血淋淋的話聽得讓人慎的慌,可在程大財主看來底子不解氣。

“是卑職失誤。是卑職失誤。”見到宋縣丞當即認錯,身邊有些方纔走頓時任還一身血氣方剛的人便有坐不住了。

半響石峻笑了笑:“崔西敏,公報私仇也是男人所為?”

程大財主擺擺手,倒是一臉的淡然:“禍不及父母,你mm在崔家的時候。兩個老的對她也不錯,年紀悄悄的不要這麼殘暴。”

婁知縣忙不迭的點頭:“這個事理對,這個事理對。畢竟是女人家,平白無端的讓人名聲受損,倒是我們的忽視。”

既然北郡總都尉親身來過問,那這名關押的女子也絕對不是等閒之輩。宋縣丞曉得事已至此,也隻能劈麵認錯。

石峻冷哼:“千真萬確。婁知縣,我能夠證明你們抓錯了人。詳細內容,我們小將軍冇偶然候聽你們細說。隻要一點要求,當初你們是如何從家裡接來的。明天就必須如何樣從這裡給我們送歸去。”

捕頭麵露難色,遲疑了半天賦道:“這個確切冇有認錯。但是案發的那幾日,這個女人確切不在家內裡。我們彆離給她的下人做了記錄,都說她在那幾日冇有回家而是去了山上辟穀。至於匕首,冇有人瞥見過是誰拿來的,一樣也冇有人瞥見不是這個女人帶返來的。”

石峻一步一步走到崔西敏麵前,滿臉都是輕視之意:“你覺得你本身滿心肮臟,看彆人也都是黑的。人證?在哪?阿誰不曉得被誰拉攏的小乞丐?物證?哪個,一個不曉得是誰的血匕首?崔西敏,你是不是有些太蠢了。”

聽到這裡,石峻開口道:“那我問你,這位女人可曾認錯?她的仆人可曾認錯?”

以後的話還用說麼?天下大烏龍,逃犯就在他們的眼皮子底下亂竄。還把他們給耍了,還用不消更丟臉一點?

再也坐不住,程大財主道:“我去衙門那看看去,你留下家裡把尾巴給我清算了。”

“啟稟大人!”宋縣丞身後的鋪頭抱拳回聲:“人是卑職抓的,卑職不感覺那裡有不當。”說著鋪頭說出了當天的景象:“當日我在衙門口收到一個乞丐兒送來的一封信。內裡說曉得那女賊人的下落。隻是不敢透露身份,擔憂會遭此抨擊。我就帶著人去了阿誰女人的家。剛巧瞥見他們一家人鬼鬼祟祟的籌辦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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