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風點了點頭說道:“冇題目,我承諾你。不太重鑄精神還需求一些時候,先讓你見到你孩子的元神總能夠吧?”
我改簽了車票,去了莫嫣兒地點的都會。我把本身內心假裝得像個窮凶極惡的暴徒,不看任何人一眼,不專注任何事物,隻是在內心冷靜的反覆想著我即將要做的事。
我買了把鋒利的生果刀放在手提包裡,我的心跳得很快,我冇健忘我活在當代社會,殺人是要償命的,我也曉得,殺了莫嫣兒以後,我極有能夠這輩子就結束了,不過冇乾係,哪怕魂飛魄散又如何?我隻是在做我以為對的事。
哪怕李言承恨我,死鬼閻王恨我,我都不在乎了,現在的我,除了這條殘破的命,甚麼都不剩了。
殺了莫嫣兒……
我深吸了一口氣才說道:“我找李言承。”我是用心如許說的,起碼找個能讓她放我出來的來由,哪怕我曉得李言承此時在天國。李言承應當是精神和靈魂一起在天國,他本身已經離開存亡循環了,要不是他逆天改命,誰也管不著他。不棄世管不歸地管是基於他不犯重罪的環境下不會生老病死,天和地管不了他的存亡,卻能夠在他出錯的時候賜與懲辦。
“如何了嗎?”莫嫣兒見我發楞,迷惑的問道。
我搖了點頭:“我能夠記錯了……我剛到這座都會,來找我一個親戚的……我找不到他在那裡了……”
走到了門前,我伸手去按門鈴,才發明手抖得短長。好不輕易按了下去,我隻感覺心都要跳到嗓子眼兒了。
人的平生,總會碰到能讓你赴湯蹈火,即便滅亡也在所不吝去保護的人。也總會有,能讓你不顧統統想要去做的事,不計統統結果。
莫嫣兒楞了一下:“李言承?你應當找錯了吧?我不熟諳李言承啊……”
我在內心嘲笑:“好啊,等甚麼時候我孩子的精神重鑄了,我再把神仙肉給你。”這是最保險的體例,我能夠在看到孩子的元神以後去拿神仙肉,但拿到手以後,也要等李存風幫我的孩子重鑄精神後纔會給他。
端倪如畫,唇不點自紅,舉手投足間都透著文雅的神韻。她穿戴一件紅色的長裙,墨發如瀑布般隨便披垂著,笑起來的時候,臉頰上淺淺的酒渦那麼奪目。如許的女子,有誰不愛?
就算被髮明,我也不會本身扛著的,我鐵定會把這故鄉夥供出來的,就說是他逼我的。故鄉夥,真覺得真把我當槍使。他逆天改命做得滴水不漏,給天帝找個來由,還不把李存風這故鄉夥給弄死?就算我被髮明瞭,我認錯,大不了就是受罰,丟了命,還不至於魂飛魄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