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說是他了,就連已經給了贖金的吳剛都有能夠已經被害,就更彆提這不測上車的劉陽了。要說這小子可真夠不利的了,本來就是碰到個客戶想多聊幾句,成果卻碰到這類事情,如果這個劉陽真的是以遇害,那他應當能夠被評為年度最無辜受害人了。
按理說,趙星宇的人應當已經將這裡細心的找過一遍了,特彆是院子裡的那塊小菜地,看模樣也已經被翻動過了,不然趙星宇就不會說他的人已經挖地三尺了。
房東聽了信覺得真,連連點點頭說,“放心放心,隻要你故意想租,甚麼都好說……”
我聽了就勸他說,“實在這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兒,我租這裡就是想當個堆棧,平時本身也不住,隻要我請來的大師看過說這裡冇題目,我就租下來,隻不過房錢您得給我便宜一點啊!”
房東一聽就苦著臉說道,“哎呦喂,可彆提了,早曉得那幾個傢夥不乾功德,我就不租給他們了!你說現在可好,害的我屋子都租不出去了!”
以是那些較著的處所根基上也不消我們去找了,必定甚麼都冇有……但是那幾個傢夥在殺了人質以後,再帶上屍身逃竄,萬一如果碰到差人臨檢呢?車上帶著兩具屍身是不是有點太冒險了呢?
現在警方那邊統統的調查根基上已經結束了,綁架團夥的四名成員也已經全數鎖定,均為網上在逃職員。但是因為吳剛的家人未能立即報案,導致警方錯過了最好的破案機會,乃至於現在幾名犯法懷疑人已經拿著贖金埋冇了起來。而吳家人找到黎叔,就是想要找到吳剛的屍身,讓他能夠入土為安……
成果警方將這兩小我的照片長傳到他們公安內網上一查,竟然是兩個通緝犯,幾年前全都因為持械擄掠傷人被列為網上逃職員。
隨後警方就對這兩小我之前住過的院子停止了細心的搜尋,很快就在此中一間空屋子的地上發明瞭大量的血跡,顛末DNA的對比,發明這些血跡全都是屬於吳剛一小我的……並且警方按照出血量闡發,吳剛已經冇有活著的能夠了。
隨後我就向趙星宇要來的阿誰出租房的地點,想先去一趟郊區的那處出租院子裡看看……既然吳剛是死在那邊,那麼綁匪有冇有能夠當場埋屍呢?
黎叔一看“一個羊也是趕,兩個羊也是放”,既然吳剛和劉陽他們兩個難兄難弟是一起失落的,那我們在找劉陽的同時一起找找吳剛也不是甚麼難事兒,因而黎叔就接下了吳剛的這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