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這報紙上如何說,專家們如何說,百姓們如何說,以及這證人們如何說,都不首要。
以是,從這個意義上講,陳飛還是但願那《盛京時報》上的龐大骨架是巨龍遺骨,因為眼下他手中的這張照片上的東西,不管讓誰來看,也不管從哪個角度去看,都會是一尊巨龍。因為他手中照片上的巨龍遺骨尚未完整的腐臭,能夠鑒定那龍角是長在龍頭上的,毫不是插在眼窩子裡的,因為人那龍眼還在那呢......
這才應當是科學的態度......
並且,營口偽第六差人分署構造人力,將其骸骨分化後運到南岸,在西海關前空場上按原狀擺放,任人觀光。
他們已都是耄耋白叟,他們這麼做有勁嗎?有需求嗎?
他發明,這鯨魚的肋骨跟照片上那巨型骨架的肋骨在表麵上有著龐大的出入,並且數量也不對,那鯨魚的肋骨共有五十六對,而那照片上奧秘生物的肋骨,卻隻要二十八對......
這段話是說,營口水產初級中黌舍漁撈科張教員鑒定這龐大骨骸“確係蛟類”。隨後,這位張教員並頒發了“蛟類涸斃”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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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說,當時已經有報酬這龐大骨骸驗瞭然真身,“確係蛟類”。
當時的《盛京時報》派人采訪,也稱之為“龍”、“天降龍”、“營川墜龍”、“巨龍”等,同時還配以照片,圖文並茂,這就申明,當時的官方已認定了此物為龍,毫不是鯨魚。
這位事情職員對此事可謂是大費周章,他並不以為這鯨魚說就必然能夠站得住腳,他雖不是甚麼專業的科學從業者,但是他卻有著非常鬆散的態度。
其實在當時,那些參與調查此事的營口市史誌辦的事情職員,也是被專家的這個現場製作的所謂的龍骨骨架給佩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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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龍體氣參天,頭部擺佈各生三支甲,脊骨寬三寸餘,附於脊骨兩側為肋骨,每根約五六寸長,尾部為立板形白骨尾,全部共二十八段,每段約尺餘,全部共三丈餘,原龍處,有被爪挖之寬二丈長五丈之土坑一,坑沿爪印清楚存在,至該龍骨尚存有筋條,至皮肉已不成見矣。”(摘自1934年8月12日《盛京時報》)
他們總不會是籌議好了,共同來撒這麼個彌天大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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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的是,假定這是鯨魚骨架,你就是給他插上一火車犄角,它也還是鯨魚。
以是說,陳飛對這鯨魚說,實在是不敢苟同,不為彆的,就為了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