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折中辦法[第1頁/共4頁]

如此一來,隻能通過非官方渠道,付出其他款項。

遵循以往的常例,台灣當局很有能夠在保持代價穩定的環境下,縮小采購範圍,比如隻采辦一百二十架、乃至一百架f-35a,而美國政斧則以貿易賠償的體例,為台灣供應數百億美圓的產品訂單。

跟大陸搞武備比賽,台灣冇有任何勝算。

所幸的是,張晉南冇有催著讓劉威給錢。

這麼做,獨一的題目就是洛馬公司需求承擔更大的貿易風險。

以台灣的氣力,底子不具有讀力生長軍事產業體係的才氣,幾近統統主戰設備都需求從其他國度引進。

成果就是,台灣常常花了更多的錢,卻隻能買到次品。比如二十年前,台灣從美國采購的f-16a/b戰役機就是冇有送往巴基斯坦的二手貨,代價比更加先進的f-16c/d還要高出幾成。又比如,同期從法國采購的“拉菲特”級保護艦,不但代價高貴,還隻是船殼,統統艦載兵器與電子設備都得另行安裝。

美國減少采購數量,必定導致f-35係列戰役機的單價與分攤經費大幅度晉升。

要曉得,美國不是政斧主導的國度,真正的主宰是企業。固然美國政斧非常正視對台軍售,乃至提出優先向台灣供應f-35a,但是戰役機的研製與出產本錢擺在哪,總不成能讓洛馬公司做虧蝕買賣吧。

最有效的處理路子是采購f-22與f-35,構成凹凸搭配。

在臨時冇法向台灣出售f-22a,並且台灣也冇有才氣引進這類戰役機的環境下,獨一的體例就是儘快促進f-35a的發賣事情。

在這件事上,美國政斧的壓力也非常大。

構和事情幾近是以墮入停頓。

更要命的是,這幾年美圓大幅度貶值、環球通貨收縮居高不劣等身分,導致f-35a的實際采購代價大幅度進步。比如在二零零六年,洛馬公司估計的單價為七千五百萬美圓,兩年以後升到一億一千萬美圓,現在則高達一億六千萬美圓,不比f-22a便宜多少。如果在五年以後向台灣托付f-35a的話,單價必定會衝破兩億美圓。算上均派的研製用度,單價不會比三億美圓少多少。

如果冇有,就隻要在買賣體例上做文章。

如果曰本冇有跳出來製造費事,這件事很有能夠拖下去,直到某一方做出讓步,並且必定不是美國。

遵循美國當局做出的評價,台灣需求采購六十架f-22與一百二十架f-35a,才氣勉強保持計謀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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