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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楊十六娘本身,哪怕她在李儉讓與李俶君麵前口口聲聲說本身情願做妾,但如果本有機遇做妻,她也必定要痛恨把動靜流露給李玳的人。
如果真是這個鍋,李儷君也一樣不感覺本身冤枉。因為裴家子“火燒”橋陵前大道的事,還真是她搞出來的……可李儷君很有掌控,當晚不成能有人發明她放了那把火。倘若虢國夫人僅僅是因為她救了林九郎,落了裴徽的麵子,就要抨擊返來,那隻能說對方真是太閒了。
林九郎有些躊躇:“如許不好吧?我能夠騎馬去橋陵找四哥,實在也冇多遠。”
李儷君對這些事並不在乎,宗室裡曉得楊家與她誰是誰非的大有人在,竇王妃也會替她說話,而楊家的女兒把她母親害死了,底子就冇體例占有品德高地,頂多就是暗戳戳傳些閒話罷了。可他們又能給她栽甚麼罪名呢?因為離家去為母親守孝,以是對父親不孝?這類來由有幾小我會附和?!
因而李儷君暴露了難過的神采:“為甚麼呀?你很討厭我嗎?不肯意在我的彆業裡住一晚?”
李儷君深思不語,林九郎則有本身的猜測:“或許根子是在我身上……因為四娘子救了我,裴家卻有後輩身敗名裂,就連裴徽也不得不出麵向我賠罪。虢國夫人也許是以遷怒到四娘子頭上了呢?”
倒是小楊氏的孃家人,有能夠對她心存不滿。這裡頭不但單是她暴光了小楊氏的罪過,導致他們家臉麵掃地的原因,另有她前不久在父親李玳眼進步的讒言。李儷君很確信李玳不會再把楊十六娘視作續絃正妻的人選了,更有能夠會納她為妾。這分歧適楊家人的好處,他們定是要想體例竄改李玳設法的,踩李儷君去奉迎後者,難道簡樸又費事?
些許閒言碎語,影響不了李儷君甚麼。也許楊家人會感覺這類閒話會影響李儷君的婚嫁,可李儷君都冇籌算嫁人,還用得著在乎這些?
從三原縣到奉先縣要走一百多裡路呢!這叫冇多遠嗎?如果是氣候好的時候,林九郎騎馬趕路,李儷君絕對不會攔著他。但現在外頭淒風冷雨的,放個十三四歲的未成年單獨跑這麼遠?她乾不出來!
不過李儷君不感覺悔怨。楊十六娘當日既然決計要用這類苦肉計來打動李儉讓與李俶君,那就彆因為李玳得知此事而感到煩惱。事情是她自找的,李儷君也隻是實話實說罷了。她本身嚷嚷著要做妾,求仁得仁又有甚麼不好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