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方洛冷哼了聲,“寫的都是些甚麼?博人眼球罷了。把‘那些人’伶仃掛出來批評,也算是支撐嗎?她那一水兒的通稿裡,原型另有兩篇是eric托我給寫的呢。”真正的采取,是一視同仁。
也恰是這個時候,終究開端接“有台詞”角色的林蜜斯救世主般從天而降,他第一天找林鴛報導的時候抱著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心態和盤托出,冇想到,彼時還名不見經傳的林蜜斯隻是淡淡的“哦”了一聲,就低頭去背台本去了。
且不提跟著微博小號暴光而遲緩洗白的名聲,單單《女王》的配音邀約,放在昔日都是遙不成及的期望。而她,自從決定同葉景琛一起走下去,就曉得本身起首需求的就是正名。起碼當有一天與葉景琛的愛情暴光時,人們說的是影帝和女演員愛情了,而不是男神竟然和“那種女人”勾搭上了。
你再黑她,再罵她,她還是有戲演,有代言接,時不時上個熱搜,不管黑紅,著名度總歸是穩穩的。
林鴛冇有推測他對魏璿的成見這麼深:“我覺得比擬較起來,你會比較能接管她。”
方洛記得很清楚,當時林鴛正在一個民國劇劇組裡,角色是個被擄走做了壓寨夫人的青樓頭牌,一身鑲著金絲線的緞襖,額前被留了一撮桃子似的劉海,本來是有些軟糯打扮,恰幸虧她身上卻透出反差極大的妖嬈和豪氣。她當時躲在拍照棚外的一隅背台本,薄弱的光芒照在白淨髮亮的臉上,又被渾身穿金戴銀的繁華妝容映托,看起來美豔得生人勿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