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說的話,誰都痛苦。
李修看著鄭小月:“我來找小玲的。”
走了兩步,李修停下腳步,帶著笑意轉頭說道:“小月姐,費事奉告小玲,我在等她的演唱會。”
轉頭,李修才發明背後站著一名二十來歲的少女。她叫鄭小月,是韓玲的表姐,之前與韓玲玩的時候見過幾次麵,阿誰時候她還在讀大學。
既然是李修帶來的查抄單,並且還拆開了,鄭小月當然曉得李修曉得了環境。
韓玲他就在小區內,隻是不肯出來,或許,她出不來,不想讓李修看到她現在的模樣。
但是他萬一說的是真的呢?說不定韓玲的母親冇法顧及她,將這裡的屋子賣了,讓韓玲回了故鄉,本身租個房,挑起公司的擔子。
這句話她不記得本身說過多少遍了,但是說了有效嗎?答案當然是冇用了,如果有效,她能聽得出來,不自責,她會如許?
不知不覺,懷中韓詩音累了,睡著了。
既然賣了,為何本身還要來這裡?莫非隻剩下這條線索了嗎?
鄭小月彷彿被問到了敏感處所,臉上帶著一絲不易發覺的苦笑,哦了一聲,乾笑道:“既然來了,那就出來坐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