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0章 他真的做過嗎?[第1頁/共3頁]

如果有人向他乞貸,他也向來都不問啟事,或者不問真正的啟事,直接就借了。

“已經履行結束了,我現在火車上,不晚點的話,約莫早晨七點擺佈能夠到廣武。”

“那就不說證據,說直覺!”

他不能忍耐本身最信賴也最看重的親表弟,實際上是一個“殺人犯”!哪怕逃脫了法律的製裁,罪過永久是罪過!這一點,永久不會竄改。

比如兩個黑幫社團產生衝突,請他居中調劑,他就隻會聘請兩邊大佬喝茶或者用飯,談天談友情,毫不過問詳細細節。

“老總!”

隻聊過一次,但我不信賴,他以後就再也冇有提到過了。”

冇有人證冇有物證,單憑一小我的一番話,是冇編製定案的。”

乃至於葉九的一大隊,乃至葉九本身,在審判那些地痞犯法團夥首犯,比如黃金子,王霸,曉華,李四,李勇,陳劍龍等人之時,都會扣問到他們和李凡之間有些甚麼樣的來往。

葉九照實彙報。

既然李凡不是犯法懷疑人,那葉九和他打仗就不違背規定。

不過,也毫不是甚麼人都能夠在李凡那邊借到錢的,你得夠這個“資格”,有充足的麵子才行。

越是脾氣剛硬的人,越是在乎生前身後名。

葉九感覺,眼下彷彿也不是和沈旭東長談的最好機會。

現在產生的這個事情,貌似除了李凡以外,也冇有其他“懷疑人”了。

想明白了這一點,葉九吸了口氣,沉聲說道:“老總,我冇體例做判定。

如許的蠢事,以李凡的智商,必定是不會乾的。

李凡和這些“大佬”的來往,始終都很謹慎,保持著一個需求的度,毫不越界。

沈旭東對本身這個表弟的脾氣,可謂瞭如指掌,曉得他特彆在乎名聲。

拿起手機一看,葉九雙眉微微一揚。

實在葉九這個話,也有點不儘不實。

葉九俄然明白過來,沈旭東內心最在乎的,實在並不是有冇有證據,可不成以定案,他最在乎的,是這個事情的本相――範惟舟到底有冇有做過!如果他真的做過,哪怕終究冇法定案,冇法控告,那也是沈旭東絕難接管的。

假定任由這個傳言發酵,不加以廓清的話,範惟舟的名聲,可就毀了。

“葉九,還在靜北嗎?

並且過後毫不催討。

隻是,這個罪名要實實在在地落實下去,也不是那麼輕易的。

但一樣的事理,冇有借單,你也冇體例證明李凡是不是真的給過他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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